关于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2022年度校园招聘(安医专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开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技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公立医院人事编制制度改革的意见》(阜政办〔2013〕44号)、阜阳市编办等部门《关于落实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的实施意见》(阜编办〔2018〕6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院将于2022年6月15日(周三)在安徽医科大学(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81号)组织实施2022年度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普通精神科、重症综合科、神经内科医生等7个岗位。
二、招聘专业和人数:(具体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届本科生,硕、博研究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品学兼优,德才兼备;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及其他条件;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具体条件
对于医药类院校应届临床医学、医技专业本科毕业生,在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的基础上,并经过面试合格者,根据招聘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方式择优录用,可直接签订聘用合同。条件如下:
1.在校期间诚实守信、作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处分记录的毕业生。
2.参加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校园招聘的考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综合成绩应在年级排名前1/3名次证明,需由所属学校系部加盖公章。
3.硕、博研究生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第一起点学历要求为国家统招普通高校本科相应专业或西医临床医学专业。
4.卫生类硕、博研究生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专业型硕、博研究生报到时须具有规培证。
5.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 1987年1月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四、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考生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8小时内核酸检测呈阴性证明、个人简历(含学校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本科学历的人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综合排名前三分之一的证明及就业协议),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需提供、第一起点学历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以及相关规培证明、专业方向证明),于2022年6月15日上午9:00—11:00,安徽医科大学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二)资格审查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名成功后,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后,当场开具面试通知书,考生凭通知书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2022年6月15日(周三)下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会在第一时间以短信、电话告知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并按要求及时回复相关信息。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拟体检考察对象,最后一名如有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当场加试确定拟聘用人选。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并现场与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校园招聘拟聘协议书》。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考察重点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医院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2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至2022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提供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监督检查
坚持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本公告由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2256852
监督电话:0558-2256809
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2年6月9日
(安医专场)
序号 |
招聘岗位所需要资格条件 |
拟招聘人数 |
||||
岗位 |
学历 (学位) |
性别 |
专业要求 |
其他 |
||
1 |
普通精神科 |
博士 |
_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 |
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2 |
硕士 |
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2 |
||||
2 |
睡眠医学科、心身医学科、物质依赖科、老年医学科 |
硕士 |
- |
精神卫生、心内科、呼吸科等临床专业 |
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3 |
3 |
重症综合科、神经内科 |
本科 |
- |
临床医学 |
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年级综合排名在前三分之一(“双一流”院校年级排名可不做要求);已取得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本科毕业生,可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
2 |
合计 |
9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