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2022年度校园招聘公告
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是一所以“强专科、大综合”为特色的三级甲等医院。同时,也是安徽医科大学阜阳传染病临床学院,蚌埠医学院教学医院,多项诊疗技术居阜阳市领先水平,是皖西北地区医疗、预防、教学、研究中心之一,医疗服务范围辐射周边省、市地区。年门急诊总量达40余万人次,住院病人达5余万人次。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开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技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公立医院人事编制制度改革的意见》(阜政办〔2013〕44号)、阜阳市编办等部门《关于落实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的实施意见》(阜编办〔2018〕6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届本科生,硕、博研究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具体条件
1. 学历及专业
硕、博研究生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第一起点学历要求为国家统招普通高校本科相应专业或西医临床医学专业。
2.执业或专业资格
卫生类硕、博研究生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专业型硕、博研究生报到时须具有规培证;其他专业硕、博研究生须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或考试合格成绩单)。
3.年龄
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97年6月1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2年6月15日以后出生),其中全科医学和急诊外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本科和硕、博研究生可在2022年6月15日(周三)11:00前将报名表(附件1),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一起点学历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以及相关规培证明、专业方向证明、本科学历的人员需提供学校教务处出具的综合排名前四分之一的证明等所有证件扫描合成1个PDF文件,文件以“姓名+专业+报考岗位+联系电话”命名,发送至fyseyrsk@163.com,逾期不再受理网络报名。
2.现场报名:2022年6月15日(周三)9:00-11:00,安徽医科大学梅山路校区我院展台现场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二)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医院将专门抽调专家,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面试,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并现场与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校园招聘就业协议承诺书》。
(三)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重点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正式报到时,拟聘用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到证、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及学信网学历(籍)信息、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等材料。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2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至2022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提供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博士研究生、“双一流”院校硕士研究生一经录用,按照“颍淮英才计划”事业单位奖补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五)监督检查
坚持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应聘者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我院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本《公告》由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四、招聘岗位见附件2
咨询电话(人事科):0558-2563938
监督电话(监察室):0558-2563969
上述信息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2年6月10日
附件2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2022年度校园招聘岗位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