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阜阳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政法系统及法律服务机构退休人员;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3.具有调解工作经验的退休、退职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
4.其他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人士。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能够认真执行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公道正派、诚实信用、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熟悉国家法律、政策知识,会使用电脑;
3.法律专业或具有法律服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相关工作经历,并熟悉电脑办公的人员优先招聘;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保证专职从事调解工作所需的时间和精力、年龄在65周岁以下的成年公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三年内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2.现任国家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就业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非法邪教组织的;
5.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及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16日至3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接收。
3.报名地点:市司法局四楼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阜阳市颍淮大道151号)。
4.报名提交材料:(1)《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1份(到报名地点领取或自行下载打印填写);(2)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专业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原件现场核对完毕后退回;(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2张,背面附姓名。
5.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通过电话(短信)通知本人,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未入选人员不另行通知。
6.笔试、面试。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进行闭卷考试。笔试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笔试部分考查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人民调解法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等相关专业知识。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部分主要考查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和电脑微机输入、文档编辑打印等内容。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时间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7.公示。经资格审查、考试通过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阜阳市司法局网站(http://sfj.fy.gov.cn)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8.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颁发聘书,聘期三年。试用期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聘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续聘,连续聘用不得超过两届。
四、招聘咨询部门、联系电话
阜阳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联系电话:0558-2266309。
阜阳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