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阳市2023年度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安徽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和考录工作安排,现将阜阳市2023年度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方式和时间
资格复审方式:采用网上资格复审方式,入围资格复审考生(附件1)按要求将所需材料(原件)扫描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附件2),文件命名为“姓名+职位代码”,复审结果将会通过邮箱回复。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便于工作人员联系沟通,也可按照职位表所留联系电话主动对接。
资格复审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3月26—28日。
(二)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资格复审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2023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证明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毕业院校、系、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个人学业完成情况、是否能按期毕业并取得证书等事项),至2023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资格复审时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
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2、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相关证明材料(参考第五条),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附件3)等材料。
3、招考职位有职(执)业资格或证书要求的,资格复审时,应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其中,已通过相关考试,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可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3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证书,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4、招考职位有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需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应提供以下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简称“大学生村官”),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
“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提供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考核表)原件;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考核表)原件。
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应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退役证件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须注明应征个人基本情况、入伍地、入伍时间等)。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证书的,按第(一)条要求处理。
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编制人员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在编在岗满3年证明(主管单位盖章)。
如安徽籍考生参加外省服务项目的,须提供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户籍或招录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的证明材料。
6、报考面向本市户籍人员招考的职位,考生须提供高(中)考录取时为本市户籍或招录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本市的户籍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体能测评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民警察职位(含司法警察)考生入围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为2023年4月2日上午,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将在近期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
报考有专业要求警察职位的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围人员,按照规定免体能测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关工作证明材料和本人免测申请。
三、面试
(一)时间、地点
第一阶段为4月7日—9日:乡镇级职位。
第二阶段为4月21日—23日:市级和县级职位(报名网站复审合格确认将于第一阶段面试后进行)。
具体面试报到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缴费及网上打印通知书
被确认资格复审合格(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者,第一阶段面试(乡镇级职位)应在3月29日19:00前、第二阶段面试(市级和县级职位)应在4月12日19:00前(第一阶段面试结束后),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缴纳面试费用。缴费成功的即视为确认成功,取得面试资格。未缴费的视为确认不成功,按程序递补下一名报考者资格复审。
第一阶段面试报考者在4月5日9:00至9日17:30、第二阶段面试报考者在4月19日9:00至23日17:30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面试通知书和《报考者面试须知》。
四、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后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工作另行通知。
请考生在考试录用期间保持通信畅通,密切关注阜阳先锋网,后续的相关信息均在此网站发布。
政策咨询电话:0558-2296396
3、承诺书
阜阳市公务员局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