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妇幼保健院校园招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规定和要求,现就淮北市妇幼保健院校园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活动按发布招聘信息、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面试、签订协议书、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淮北市妇幼保健院网站(http://www.hbfybj.com/)发布招聘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附件1)
1、网络报名:2020年12月25日17:00前有效身份证、个人简历、学校推荐表(含成绩册)、就业协议书、外语、计算机等级合格证书(以上所有证件的电子扫描件)以及《淮北市妇幼保健院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相应邮箱:hbfyrsk@163.com。逾期不再受理网络报名。
2、现场报名:12月28日上午8:30—10:30,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皖南医学院滨江校区或蚌埠医学院新校区龙湖体育馆“淮北市妇幼保健院”摊位报名。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要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单等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5张;
(4)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审查方式进行,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面试资格,进入面试程序;
(5)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3、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并综合报名毕业生在校成绩,考察报考者综合素质及适应所报考岗位工作能力等情况;根据考察情况,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4、签订协议书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并现场与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拟聘协议书》。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市卫健委及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示7天。
四、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安排。参加体检的拟聘人员需自带一张近期免冠照片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集中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期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淮北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组织人员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受过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及以上处罚的;
2、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7、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六、聘用审批
1、经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淮北市妇幼保健院官网进行为期7天的拟聘公示。
2、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再决定是否聘用。
3、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淮北市直属公立医院签订劳动合同。
4、服务年限至少在淮北市妇幼保健院服务满5年以上。
七、福利待遇
按照省编办等5部门印发皖编办〔2017〕59号、淮编办等5部门印发淮编办〔2018〕43号文件精神,纳入公立医院社会化用人控制员额管理,符合择优纳入周转池编制条件的医药类专业技术人员,按批次、程序纳入周转池编制管理。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淮北市妇幼保健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1-3116843
淮北市妇幼保健院
2020年12月22日
附件1、淮北市妇幼保健院校园招聘岗位一览表(皖南医学院、蚌埠医学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