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合肥长丰县陶楼乡村(社区)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为充实村(社区)干部力量,改善村(社区)干部结构,加快村(社区)干部队伍专职化进程,推动全乡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地开展。经研究决定,统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3名,户籍不限,男女不限。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无违法犯罪现象,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热爱村(社区)工作,愿意为群众服务。
2.高中(含中专)以上文化,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3张,于2015年6月25日- 7月10 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办理)到陶楼乡政府组织办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填写报名登记表,领取准考证。本次招聘免收报名费。
(二)面试
面试比例不得少于1:3,不足的减少招考职位。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分析判断、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解决村(社区)基层工作实际问题和服务群众工作的能力。
(三)体检与考察
面试后,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四、待遇与管理
招聘人员依照相关规定办理任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报酬按照在职村干部标准(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及各种补贴之和不少于2000元∕月),跨村任职的每月补助交通费600元。办理村干部养老保险。
五、咨询电话
13956915028(陶元) 15324493365(李雪艳)
陶楼乡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