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合肥教学研究室选调2名教研员公告
为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对教育改革的推进作用,促进教育内涵发展,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研究型的教研员队伍,全面提升教研室“研究、指导、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市教学研究室教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中学地理教研员1名,特殊教育教研员(兼一定的行政工作)1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在合肥市市属学校工作满10年的专任教师(截止时间2015年6月30日)。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有较强事业心、开拓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有良好的职业声誉和一定知名度。
2.身心健康,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副高级教师职务资格,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取得计算机合格等级证书。
4.具有扎实的学科专业理论基础,教学经验较为丰富,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专业荣誉(市骨干教师、市学科带头人、省特级教师、省教坛新星、省优质课一等奖等)。
5.具有较强的课程开发、学科教学研究及指导能力,主持或参与市级及以上立项课题(项目);在市级及以上专业刊物公开发表论文或省级以上论文评选中获奖。
6.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能带动并指导教师进行教学研究,能设计实施教师教育课程,能独立组织市级及以上教学研讨及教师培训活动。
三、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自2015年7月27日至2015年7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地点设在合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报名时携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荣誉)证书、发表论文和个人业绩材料(教学成绩、教科研成果)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并填写《公开选调教研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二)资格审查
市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照公开选调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将发放笔试准考证。岗位报名合格人数须大于岗位计划数,方能达到有效竞争条件;若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则取消该岗位本次选调计划。
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等资格。
(三)选调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综合总成绩。
1.笔试(总分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5年8月12日上午,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各科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教育综合知识主要测试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法律法规等,学科专业知识主要测试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每科满分100分。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和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按3:7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报考同一岗位满3人的,按岗位选调计划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报考同一岗位只有2人的,则该岗位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总分100分)
(1)面试采取说课(20分钟)和答辩(10分钟)方式进行,总分100分。说课成绩和答辩成绩按6:4比例合成面试成绩。
(2)面试时间为2015年8月12日下午,面试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四)考察
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出现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由高向低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派出3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实施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组据实撰写考察意见。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在考察合格的人员中,经市教育局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合肥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六)岗位聘用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政策,纳入市教学研究室岗位管理,根据实际聘任岗位执行相关工资待遇。
四、其他事宜
本《公告》和其他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合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电话:63505181
监督举报:合肥市教育局纪委监察室 电话:6350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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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教育局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