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合肥政法干警考试体能测评的通知
根据安徽省2015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合肥市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体能测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的对象、时间、地点
对象:报考合肥市政法干警招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报到时间:2015年11月9日(周一)下午2:00;
报到地点:安徽警官职业学院运动场门前(合肥市清溪路78号)。
二、考生须知
1、体能测评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准时报到,现场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
2、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附件1),不按时报到或不按规定时间参加测评的,视为自动弃权。
请考生认真阅读体侧测评须知(附件2),按照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0551-62928686(市公安局)、82186020(巢湖市公安局)、63538709(市公务员局)。
附件:1、《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 .doc
合肥市公务员局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