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合肥肥西县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告(一)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力量,经肥西县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城市管理协管员。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实行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二、招聘职位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肥西县城市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20名,其中男性15名,女性5名。笔试、面试时分别设男组、女组,合成总成绩时按男组、女组分别计算,并分别确定入围人员。
(二)岗位职责:主要负责城区城市管理路面执法协管、违法建设巡查拆除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二)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为年满18岁,30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其他严重处分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5.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法律规定的其他不能参加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正常上下班时间)。
2、采取现场报名,考生携带本人两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照4张、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和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肥西县城管局三楼会议室(巢湖西路老县委党校院内)。
3、报名时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肥西县城管局2015年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表(一)》。
4、如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相比低于2:1,则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
5、报考者根据网上通知时间到肥西县城管局三楼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的形式,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语文基础知识、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时事政治、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时间100分钟,满分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有多人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三)确定初选人员:根据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总分相同的以面试分为准)确定初选人员。初选人员名单在肥西县城管局、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以上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和政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五)公示: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肥西县城管局、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六)如有弄虚作假的,经举报查实,取消考试或录聘资格。
(七)因体检、考察等原因,出现人员空缺的,按照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肥西县城管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首聘期三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二)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招聘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人均工资约2000元/月,另视岗位表现和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工资800-1000元/月,依照政策规定购买社会保险,配发城管制式服装。
六、其他
(一)建立考生成绩档案。参加完笔试、面试的所有考生均登记造册。
(二)咨询电话:0551-68859502(县城管局)
考务咨询:0551-68841917(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1-68859589(县监察局)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肥西县城管局负责解释。
肥西县城市管理局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