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区2016年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高新教育品质,合肥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1名中小学教师,现就选聘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面试与考核相结合。
二、选聘岗位
本次共选聘中小学教师11名,其中,9名初中学科教师、2名小学足球教师。
初中学科教师具体为:初中语文2名,初中数学2名,初中英语1名,初中化学2名,初中历史1名,初中美术1名。
三、选聘条件
(一)初中学科教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是二甲及以上;
5、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6、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考生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级及以上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教坛新星等,且在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地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等,且在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地市级一等奖及以上课堂教学评比获得者,且在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取得教育类博士学位的,且在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小学足球教师
1.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2)具备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原则上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若无教师资格证,必须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2.专业资格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考生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足球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小学足球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取得专业足球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
(3)在足球专业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前六名成绩的优秀足球退役运动员;
(4)培养过省级及以上足球专业运动员,具有初级教练及以上职称的教练员;
(5)有足球专业工作经历,所带足球队员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前六名的教练员。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4日至6月30日(双休日不接受报名;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合肥市望江西路860号合肥高新区管委会 1220室。
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人简介、相关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各种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等)和普通话证书(报考语文学科教师提供二甲及以上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证件材料清单(一式两份)、本人近期免冠同底2寸照片3张。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由合肥高新区社会事业局、人事劳动局、纪工委负责统一组织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并在合肥高新区人事劳动局网、合肥高新区社会事业网上公示7天。
公示期满,缴纳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书,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并通过合肥高新区人事劳动局网、合肥高新区社会事业网向社会公布。
选聘岗位报名合格人数须大于该选聘岗位计划数,方能达到有效竞争条件;若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聘岗位数,则按照“报名合格人数-1”的原则重新确定该选聘岗位计划数。
(三)面试
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初中各学科面试总分100分,其中:教案设计30分、无生上课50分、答辩20分。面试时间90分钟,其中:教案设计60分钟、无生上课20分钟、答辩10分钟。
小学足球学科面试总分100分,其中:无生上课50分、专业技术测试(评审)50分。面试时间50分钟,其中:无生上课20分钟、专业技术测试(评审)30分钟。
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内容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及相关知识。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若选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要求比例,不能形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所报考学科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初中各学科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无生上课成绩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无生上课成绩分数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教案设计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所有分数均相同,则以选聘条件的次序来确定;若次序相同,则以符合选聘条件的多少来确定。小学足球学科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教师资格证的有无来确定;若均有,则以专业资格的次序来确定;若次序相同,则以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多少来确定;若条件数目相同,则以所有专业资格条件的综合总次序来确定。
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高新区人事劳动局网、合肥高新区社会事业网公布。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初选人员的体检和考察由合肥高新区社会事业局、人事劳动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关于转发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13]371号)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参加体检造成岗位空缺,在进入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有效递补一次。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高新区人事劳动局网、合肥高新社会事业网上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管理和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根据实际教育教学需要分配到高新区区属中小学校任职。
1、待遇:一律不入事业编制,在聘期间,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同岗同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企业养老保险。合同期限定为5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2、本次选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选聘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转入合肥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管理。
五、其它
1、面试费80元。
2、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51-65318011 0551-65324309
监督电话:0551-65359626
3、查询网站:
合肥高新区人事劳动局网(http://www.hfgxrsj.com/)
合肥高新区社会事业网(www.hfgxsy.com.cn)。
合肥高新区人事劳动局
合肥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合肥高新区纪工委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