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区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初选人员及体检公告(第一批次)
根据《合肥市包河区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笔试、面试,下列87名考生为本次招聘的初选人员(第一批次),进入体检程序:(具体名单见附表)
体检时间定于2016年1月19日(周四),请做好体检准备,并于2016年1月17日(周二)上午9:00~12:00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包河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原资格复审处)领取《体检通知书》。若本人不能前来领取,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件,被委托人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携带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背后注明姓名、准考证号)。逾时未领,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注意事项:检查前一天晚8点后禁食、禁水;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勿多食易产气的食物(如牛奶、面食、豆制品等),勿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检查当天请着轻便服装,勿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及佩戴金属饰品,女性不宜穿连衣裙和连裤袜,勿戴隐形眼镜。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等慢性病的受检者,在检查时请向医师说明病情及服用药物的名称,体检当日正常服药。检查当天待空腹检查(如抽血、上腹部B超等)做完后,方可进食。怀孕或可能怀孕者,请先告知工作人员,勿接受放射线(如胸透、X光片、CT等)检查。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详见《合肥市包河区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16日
相关文件1:体检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