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补招治安巡逻队员公告
为创建“平安”包河,强化治安巡逻防范工作,根据合肥市包河区政法委的统一安排,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治安巡逻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治安巡逻队员,主要承担包河区社会治安巡逻防范工作。招聘名额共25名,全部为男性。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事业心、责任心强,热爱治安巡逻工作,吃苦耐劳,品德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
2、须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35周岁(1982年2月1日后出生)。
3、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4、内勤人员须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和公文写作基础。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程序按照报名、初审、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的顺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填表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1、报名时间: 2017年2月6日~2017年2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巡警一大队(骆岗街道办事处向东100米)。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退军人须同时提供复退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须填写《合肥市包河区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治安巡逻队员报名表》,同时提交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3)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及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免收报名费。
(二)初审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工作办公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进入下一程序。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时事政治,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7年2月12日(周日)上午9:00~10:00。
笔试地点为合肥市四十八中学(望湖城内)
笔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退伍军人或较高学历者优先。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包河区政府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和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名单,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四)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1000米跑测试标准:4分30秒以内。
体能测试成绩合格的进入面试程序,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视为放弃资格。
体能测试成绩现场公布,本人签字确认,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则退伍军人或较高学历者优先。
(五)面试
面试由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本人签字确认,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则退伍军人或较高学历者优先。
(六)体检和政审
依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1:1比例进入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体检和政审由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考生不得离开现场);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初检不合格的,可以安排1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在网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 天。如有举报并查实的,取消录聘资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聘用手续、待遇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实行非标准工时制,聘用期间统一配备服装器具,福利待遇按合同约定执行,每人每年不低于3.56万元(含工资、各项保险、服装器具、工作经费、管理费用)。
五、其它
1、咨询电话:0551-63713812,联系人:张警官
2、相关查询网站:中国·包河(http://www.baohe.gov.cn)。
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
2017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