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2017年下半年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市相关规定,经县政府批准,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肥西县2017年下半年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工作人员共5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肥西县2017年下半年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已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的“25周岁及以下”为“1992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设置。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相近、相似专业不得报考。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县人社局会商后确定。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报考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违背报考诚信原则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本县现有在编人员,包括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已经进入体检考察或公示录用环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中国肥西网《人事招考》专栏,点击招聘公告下方网上报名或点击中国肥西网上《服务大厅-报考服务平台》提示后即可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9:00至2017年11月21日12:00,逾期不再补报。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11月22日12:00登录上述两个栏目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每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报考岗位查询。详见附件《肥西县2017年下半年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3、提供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肥西县2017年下半年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签署“诚信承诺书”,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4、缴纳笔试费用。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11月23日15:00前登录中国肥西网《人事招考》栏目本招聘公告下方网上缴费或中国肥西网上《服务大厅-报考服务平台》,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笔试费90元/人(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5、开考比例。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考试结束后退回所收笔试费用。
6、打印笔试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于11月29日8:00至11月30日17:00直接从中国肥西网《人事招考》栏目本招聘公告下方网上报名或中国肥西网上《服务大厅-报考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或《申论》两科。
《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及写作相关知识等,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60%;《专业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所报考专业相关知识等,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考试科目为《申论》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
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时间:2017年12月2日上午8:00-9:30《综合知识》;10:00-11:30《专业知识》或《申论》。
2、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12月4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携带相关证书到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20室(地址:上派镇仪武路与派河大道交叉口,丽景小学往派河大道方向500米,电话:0551-68841917)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服务期须满两年)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4、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中国肥西网《人事招考》栏目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肥西网《人事招考》栏目公布笔试成绩,经查分和加分程序后公布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和地点。根据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各岗位招聘名额1:3比例(其中县广播电视台播音与主持艺术17805、17806两个岗位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三)资格复审
县人社局会同县纪委(监察局)、县教体局等相关单位组成资格复审小组,按照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考生须提交书面“诚信承诺书”。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明(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员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不超过两次。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网上打印的资格审查表,携带与报名时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1、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除携带上述材料外,按照服务类型提供与加分时相同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属非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交纳面试费80元/人,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若某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在中国肥西网《人事招考》栏目上公布,笔试、面试成绩按6:4合成,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若出现合成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综合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考试合成成绩于面试结束后7日内在中国肥西网《人事招考》栏目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考生须按要求到体检机构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提出复检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除外),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若出现合成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综合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肥西网《人事招考》栏目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八)签约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本次招聘所有岗位的人员均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2、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聘用人员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4、建立肥西县公开招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并与有关单位共享。凡进入体检、考察或公示入职程序未经招考部门同意,擅自放弃资格的;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被查实的,将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5年内,不得参加肥西县组织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
四、咨询监督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0551-68841917(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1-68859589(县纪委)
政策咨询电话:
0551-68231669(县水务局)
0551-68842058(县广播电视台)
0551-68830310(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551-68841991(县经信委)
0551-68841475(县文广新局)
0551-68841904(县科技局)
0551-68859601(县畜牧水产局)
0551-6884106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1-68361429(官亭镇)
0551-68201785(山南镇)
0551-68723206(丰乐镇)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本次招聘考试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不指定任何复习参考资料。如遇国家、省政策性考试影响统一笔试时间的,将延期笔试时间。
附件1:肥西县2017年下半年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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