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城市管理协管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及职责
1、招聘岗位:长丰县城市管理协管员。
2、岗位职责:主要负责城市管理路面执法协管、违法建设巡查拆除等工作。
3、招聘人数 :26人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二)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35周岁(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行政处罚或其他严重处分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法律规定的其他不能参加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合肥猎头网(www.hfjyz.com)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19日09:00至12月22日16:00,逾期不予办理。考生须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长丰县城管局公开招聘城管协理员报名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2017年12月23日17:30前登录合肥猎头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如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相比低于3:1,则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
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于12月24日-26日登陆报名系统缴纳笔试费用,缴费成功的考生请及时关注合肥猎头网公告,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的形式,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考察城市管理基本法律法规知识及文字表达能力。笔试时间10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3、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先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有多人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被确定为资格复审的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军人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资格审查表和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1次。
4、面试
面试分A、B两组进行,面试当天由考生随机抽签决定组别。
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处理事务能力等。
面试考官一律外聘。
5、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总分相同的以面试分为准)A、B每组取前13名为初选人员。初选人员名单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和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以上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6、体检和政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环节。因体检、政审等原因出现人员空缺的,按照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补充,递补不超过2次。
7、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和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1 、本次招聘人员由劳务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劳务派遣至长丰县城市管理局工作。
2、招聘人员薪资福利待遇按合同约定执行,年人均薪资水平不低于5万元(含五险)。月基本工资1800元+月绩效考核正常600-1200元。单位有食堂。
六、其他
(一)笔试费45元/人 ,面试费80元/人。
(二)咨询电话 0551-66675041 (县城管局)
0551- 66671050(县人社局)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长丰县城市管理局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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