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公安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公告
为适应巢湖市建设、发展、稳定的形势,满足警务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选调20名人民警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2.具备公务员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身份(已登记并正式授予警衔,不包括森林、铁路、水上、监狱等司法及其他专业警察)且在编在岗人员;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3年以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18年5月)
6.无违法违纪行为,参加工作以来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且其现任职单位同意选调;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具体选调岗位及条件见《巢湖市公安局公开选调岗位条件一览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任职试用期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方法步骤
1.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人民警察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及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填写好的《巢湖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本公告附件下载)电子版、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选调单位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及时告知报考人员。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需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选调单位负责解释。
报名截止后,报名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3:1的职位应取消或核减选调名额。被取消选调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两日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报名时间:2018年5月16日8:00-5月18日18:00
报名邮箱:1685430540@qq.com
2.笔试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申论》,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事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结合选调岗位备注要求,确定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人员名单。入围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在巢湖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aohu.gov.cn)、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chrsbzj.chaohu.gov.cn)上予以公布。
3.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人员须先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携带有具有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的《巢湖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人民警察证、学历(学位)证书及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创新、实务处理、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考察
按笔试、面试成绩5:5比例合成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照拟选调职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合成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由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因体检不合格缺额的,在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会同选调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需形成考察报告,并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报相关会议研究。出现选调人员缺额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每一职位在整个选调过程中最多递补两次。
6.公示
经相关会议研究同意后的拟选调人员在巢湖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aohu.gov.cn)、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chrsbzj.chaohu.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公示期间如发现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选调资格,缺额按照上述程序依次递补。
三、其它事项
咨询电话:0551-82323062(巢湖市委组织部)
0551-82185820(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1-82186020(巢湖市公安局)
监督电话:0551-82172330(巢湖市纪委监察委)
中共巢湖市委组织部
巢湖市编办
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巢湖市公安局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