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务员考试
安徽医专医学检验专业高层次人才招聘1人公告
http://www.anhuigwy.org 2020-01-02 来源: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安徽医专2019年医学检验专业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1名医学检验专业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安徽省卫生健康委主管的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安徽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安徽省首批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立项建设单位。学校位于合肥市,拥有芜湖路校区、芙蓉路校区和新桥校区三个校区,在校生11000多人,学校设有6个专业系,2个公共基础课程部,20个专业,3所附属医院和7个教育、培训与科研机构,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优越。
办学宗旨:为学生铺设成才之路,为家庭点燃希望之光,为行业培养适宜人才,为社会造就健康卫士;校训:厚德精医、博学笃行。
二、招聘岗位(见下表)
说明:招聘计划表中“40周岁以下”为“1983年12月3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的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至1月8日;
2.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填写《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医学检验专业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以附件的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ahyzrsc@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专业+学历/学位。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我校人事处负责。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人才招聘报名表》,审查应聘人员的条件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由我校人事处在1月10日前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1月12日(8:30-11:30,15:00-17:00);
2.资格复审的地点:安徽医专芙蓉路校区行政楼三楼人事处(行政楼305室);
3.乘车路线:乘30、148、226、901路车至大华国际港,乘149路芙松路口站即可到校;
4.联系电话:0551-63818215,联系人:杜老师。
5.需提交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条件中所需的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表》(双面打印)以及其他证明等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同时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按规定办理专业测试缴费手续。
(四)专业测试
根据招聘岗位的工作任务及已公布的招聘条件,采取答辩(每人25分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水平、业务素质能力及岗位工作潜能。设考官组,考官组成员为5人。
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在专业测试通知书中注明。
(五)成绩合成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
对只有一名应聘人员报考的岗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体检及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由我校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根据有关规定,考察时采取工作平台查询、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经校长办公会、校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学校官网公示7天。
(八)聘用与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待遇按国家和安徽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达到《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皖医专人〔2019〕7号)规定的引进人才条件与类别的,享受相应待遇。
五、其他事宜
1、应聘人员必须留下上班时间可以联系的通讯方式,并保持邮箱和电话畅通。联系不上者责任自负。
2、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有关规定执行,由我校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监察审计处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安徽医专人事处 咨询电话:0551-63818215
安徽医专监察审计处 监督电话:0551-63818220监督电子信箱:ahyzjw@126.com
特此公告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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