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蜀山区2021年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蜀山教育的办学水平,打造一支优质的教师队伍,增强蜀山教育的竞争力,合肥市蜀山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调30名中小学教师,现就选调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及选调条件 (资格、荣誉称号认定时间为报名截止日)
本次共选调中小学优秀教师30名,其中初中10名,小学20名(蜀山区管理的在职在编教师不得报考)。具体岗位及学科见《合肥市蜀山区2021年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和奉献精神,在编在岗且近三年考核合格以上。
2.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选调中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选调小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选调语文教师岗位的,还必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9日以后出生)。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享受省级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级特级教师、省级教坛新星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5年5月19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
(二)资质条件(选调的学科优秀人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且获奖学科和参加选调学科一致)
1.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全国模范教师;
3.享受省级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4.全国优秀教师;
5.省级特级教师;
6.省级教坛新星;
7.地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
8.地市级名校长工作室、名师工作室领衔人;
9.地市级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获得者;
10.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同时具备县区级教坛新星资格或者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
11.具备博士学位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蜀山区管理的在编教师;
2.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3.2019年以来曾参加蜀山区公开选调且在录用公示后放弃岗位的人员;
4.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5月19日--5月21日、2021年5月24日--5月25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报名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樊洼路和怀宁北路交口民生大厦一楼大厅。
报名时,报名人员需提供《合肥市蜀山区2021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合肥市蜀山区2021年公开选调教师证书清单》(附件3)、符合报考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含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本人近期免冠同底2寸照片1张、编制部门出具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证明(附件4)、所在事业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以及近三年年度考核材料等。
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合格人数须大于该岗位计划数,方可进行选调。若该学科报名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学科计划数,则按照“报名合格人数-1”的原则重新确定该学科计划数;减少的岗位计划数可根据其他学科的报名人数情况,按照“报名合格人数-1”的原则重新确定该学科计划数。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上午9:00--12:00,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资格复审
蜀山区教育体育局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为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并在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包括教案设计、上课(无学生上课)和答辩三项。三项合计满分为100分,其中教案设计占30分,上课占50分,答辩2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及评分要求和标准见《蜀山区2021年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面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面试前一周在相关网站公布)。
面试考核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选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等于或少于该岗位选调计划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场当日所有实际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安康码”,考试当天“安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面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同时,我们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如果需要调整面试时间,提前10天在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另行公告,请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予以关注,逾期者责任自负。
(四)确定初选人员
1.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学科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上课成绩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上课成绩分数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教案设计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2.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初选人员的体检和考察由蜀山区教体局、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2.初选人员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关于转发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13〕371号)等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考生不得离开现场);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初检不合格的,可以安排1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妊娠未做完体检项目、医院未能出具体检合格报告的,保留岗位指标,待补检后根据医院正式结论决定是否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4.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以报考人员的上课成绩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若上课成绩分数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教案设计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蜀山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举报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须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如无正当理由放弃,将报有关部门备案,纳入本人考试诚信记录。
四、聘用手续及有关待遇
(一)本次选调人员纳入蜀山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用人单位与选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二)选调程序结束后,聘用人员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调动手续,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选调人员工资薪酬等待遇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一)面试费80元
(二)咨询电话:
报名条件咨询:0551-65597672(蜀山区教育体育局)
考务咨询:0551-65504469(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投诉:0551-65133298(蜀山区纪委监委)
(三)查询网站: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fss.gov.cn/index.html
附件1:蜀山区2021年选调教师岗位表.docx
附件2: 蜀山区2021年选调中小学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3:蜀山区2021年选调中小学教师证书清单.docx
附件4:编制证明.docx
附件5:同意报考证明.docx
合肥市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蜀山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