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幼教集团2021年幼儿教师招聘公告
庐江县幼儿教育集团(以下简称“幼教集团”)隶属庐江县教育体育局,幼教集团下辖幼儿园为公办普惠幼儿园。因幼教集团发展需要,经县教体局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历届毕业生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
三、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初定125名,其中城区幼儿园初定117名,基层镇幼儿园初定8名。
具体录用人数根据各园开班情况确定。若开班数不足,需求教师数未达125名时,未被录用人员纳入幼教集团教师储备库,幼教集团后期需要教师时,直接从储备库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录用;若需求教师数超过125名时,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录用。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二)年龄条件: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三)学历条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资格条件:具有教师资格证。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按照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自主择园、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2021年8月2日-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在庐江县中心幼儿园(庐城镇内环北路与汤池路交口、金林小学北侧)一楼小剧场现场报名。有意者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庐江县幼教集团2021年岗位招聘申请表》(见附件)报名。现场查验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报名截止。
2.报名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即为面试对象,并于8月9日-1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在庐江县中心幼儿园一楼小剧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前,根据报名人数集中抽签决定面试组别,城区及基层镇幼儿园招聘计划平均分到各组。
3.面试总成绩100分,包含三部分。第一部分为无生上课,时间10分钟,占总成绩的50%;第二部分为专业知识答辩,时间5分钟,占总成绩的30%;第三部分为才艺展示(粉笔简笔画、钢琴弹唱任选一样),时间5分钟,占总成绩的20%。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成绩计算时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和考察
1.各面试组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本面试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面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报考人员的无生上课、专业知识答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幼教集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对象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其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四)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在庐江县幼儿教育集团微信公众号上公示3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自主择园
公示期满,组织拟聘用人员按面试组别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幼儿园。自主择园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进行,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应书面委托他人代为择园。对不按时或不择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纳入幼教集团教师储备库。
(六)聘用
1.自主择园结束后,聘用人员与幼教集团办理聘用手续,属幼教集团自聘教师,非在编人员。
2.本次新聘人员与幼教集团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首聘期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续聘按照幼教集团有关规定执行。
六、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参照庐江县政府购买专业技术类服务人员标准,同时根据工作年限、相关考核等实行工资正常增长,并执行《庐江县幼儿教育集团工资发放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待遇。
七、注意事项
报名、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择校等工作均实行“绿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管理。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进入指定地点前,报考者须进行“安康码”核验和测量体温。考生须持有“安康码”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方可进入此次招聘相关环节指定地点,并且要求全程须佩戴口罩,排队间隔距离不小于1米。
八、其他
(一)本次招聘由县幼教集团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县幼教集团负责解释。
(二)咨询电话:0551-87336228 0551-87336218
庐江县幼儿教育集团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