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中医院招聘见习生公告
为帮助青年加强岗位锻炼、提升就业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结合我院实际,现就组织开展就业见习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对象
毕业两年内(2021届、2020届)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
二、见习期限、岗位、人数及条件
见习期是指自签订《长丰县中医院就业见习协议书》之日起至见习期满之日止,时间3—12个月,不建立劳动关系。
序号 |
见习岗位名称 |
见习 人员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主要见习 内容 |
1 |
办公室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办事员 |
2 |
医保办 |
1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办事员 |
3 |
护理部 |
2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 |
导医 |
4 |
医务科 |
1 |
大专及以上 |
医、药、护相关专业 |
办事员 |
5 |
公卫科 |
1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接种信息录入 |
6 |
设备科 |
1 |
大专及以上 |
医学工程相关专业 |
办事员 |
中药房 |
2 |
大专及以上 |
医、药、护相关专业 |
办事员 |
三、报名及资审
报名时间:2021年9月30日—10月15日
报名地点:长丰县中医院人事科
联系人:代迪 联系电话:66664359
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见习岗位人数报满即止,携带填写好的《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带近期2张2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见习岗位所需要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四、见习期管理
1.符合见习条件的人员与本院签订《长丰县中医院就业见习协议书》,见习人员应自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并按照见习岗位要求,完成见习人员的工作任务,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开展见习工作;执行见习人员的考勤管理,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活动;医院定期和不定期对见习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检查及进行日常服务管理。
2.见习期间被见习单位或其他单位招、录用的,可提前终止见习。见习人员在就业见习期间实现就业的(指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就业方式,不包含升学、参军入伍及其它统计范畴的就业,下同),见习补贴按毕业生实际参加见习的月份计算,不足整月的时间按整月计算。除因实现就业外,见习人员没有按见习期规定时间完成见习,见习时间不足3个月的不予发放就业见习补贴,超过3个月的按见习生实际参加见习的月份计算,不足整月的时间,不超过15日(含15日)的不计入补贴范围,超过15日的按整月计算。
3.符合见习条件的人员在我单位见习只可进行一次。
五、见习补贴
就业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补贴每月3000元。
长丰县中医院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