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十中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合肥十中创建于1957年,1978年被确定为市重点中学,2002年被批准为省示范高中。合肥十中位于瑶海龙岗综合开发区、新安江路和王岗路交口,交通便利,是一所功能完善、设备先进的现代化寄宿制学校。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拟招聘的事项公布如下:
一、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
保卫科工作人员1名(校聘,无编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应聘条件及要求: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及相关专业毕业、警察院校毕业,具备一定文字功底和类似工作经历者优先),身体健康,需加班(值夜班)。
2.35周岁以下,要求会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会熟练使用office、excel、PPT幻灯片制作等办公软件,参与日常保卫工作的管理;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和管理能力。
3.请将附件(合肥十中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表格填写完整,与应聘者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电子照片,发电子邮件至837184122@QQ.com进行报名。咨询电话:64459155韩老师
二、工资待遇
1、经材料审查、面试且体检合格者,学校择优录用并依法与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两个月。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不再聘用;符合录用条件的,继续聘用。
2、工资待遇按学校现有聘用代课教师、教学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3、学校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根据国家规定个人应承担的缴费金额由学校代扣代缴。
三、招聘程序
1、 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日下午5时。(或报名人数分别达6人时即截止报名)
(2)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以下附件表格填写完整,与应聘者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荣誉证书等电子照片、个人作品、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等材料发电子邮件至相应邮箱进行报名,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联系电话+应聘岗位”;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根据学校通知,通知采用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形式,被通知者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学校通知参加面试时需遵守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原件,交学校与其电子件进行现场核对,核对后原件退回。
3、体检
(1)面试后两个工作日内,学校通知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两日内到学校指定的合肥市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并在体检次日向学校提交体检报告,体检合格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视为不符合招聘要求并有权通知其他应聘者体检,并做出是否聘用的决定:
① 体检不合格的;
② 未在学校通知要求的时间内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