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人事处人事档案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人事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人事档案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人事档案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基本要求:中共党员,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2、学历及专业要求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22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和硕士阶段所学专业均为档案学;
3、年龄要求:应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1日后出生),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非应届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1.申请报名。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4日-2021年12月28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应聘人员简历表》(人事处)(见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招聘信息登记表》(人事处)(见附件2),连同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hfutrsk@hfut.edu.cn。邮件名称请以“姓名—人事处-人事档案”格式发送;附件请以“姓名—简历表”、“姓名—登记表”、“姓名—报名资料”分别命名。
(3)报名资料:①一段不超过6分钟自我介绍视频(其中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经历、工作经验、获奖情况、业绩成果、特长技能、报考该岗位的胜任理由和综合能力等内容),视频须为MP4格式,人物面部五官清晰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③其他各种获奖证书扫描件。
2.考核
(1)初选。根据招聘条件和个人提供的材料,学校对应聘者进行初选,按照与拟招聘岗位数10: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进入面试人员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则按照初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不足10: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数小于3:1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顺序于当日现场抽签确定,未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录用、公示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有数名应聘人员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我校人事处主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公示前拟录用者放弃资格,将依据面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人员管理及待遇
学校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模式,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五、其它
1、应聘者必须按要求准备材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资格。
2、应聘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学校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人事处 0551-62903658
人事处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