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2022年县委督查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肥西县委督查办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全县在编在岗事业编制且服务期满人员,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2月22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近2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决定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岗位
本次选调详见附件1《肥西县2022年县委督查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确定初选人员、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通过肥西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发布。选调过程中各环节信息在肥西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目发布。
(二)现场报名
统一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地点:肥西县人社局4楼420室(上派镇仪武路与派河大道交口)
(三)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在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及相关部门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具体实施。报考人员按照选调岗位表上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完后退回。
(2)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3张。
(3)提供入职时间及年度考核证明并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4)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填写打印。
(5)出具《肥西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该《承诺书》须考生认真阅读且手写签名。
2.报名结束后,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人数须达到“N+1”(N指该岗位选调计划数)即形成有效竞争,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人数的,将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数。
3.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安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安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肥西县招考部门建立县选调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并与县直各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共享。凡进入公示入职等程序未经招考部门同意,擅自放弃资格的;在报名、考试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被查实的,将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并告知其主管部门,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四)笔试
笔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100分。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语言理解与表达及写作相关知识。
笔试结束后内在肥西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目公布笔试成绩。
确定初选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
(五)确定选调人员
根据选调公告规定的要求和考生的考试成绩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选调人员。
(六)公示
1.选调人员统一在肥西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目公示。公示期间选调人员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取消选调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对违反公开选调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选调资格。
(七)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它
咨询电话:0551-68859270(县委督查办)
监督电话:0551-68859589(县纪委监委)
考务电话:0551-68841917(县人社局)
上述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肥西县委组织部
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19日
附件1:《肥西县2022年县委督查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附件2:《肥西县2022年县委督查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3:《肥西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