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学院2022年度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公告
一、学校简介
合肥学院坐落于“大湖名城、创新高地”著称的安徽省省会—合肥市。学校前身是成立于1980年的合肥联合大学。创办之初,即实行本科招生。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合肥联合大学与合肥教育学院、合肥师范学校合并组建合肥学院。1985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和德国下萨克森州政府签署了“按照德国应用科学大学办学模式,共建一所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协议,合肥联合大学成为德方在中国重点援建的两所示范性应用科学大学之一。2015年,李克强总理和德国总理默克尔共同视察学校,宣布在合肥学院设立“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及基金”。学校2014年、2018年两次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2015年获第四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特别奖。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连续五年荣登安徽省专利百强榜。目前,学校拥有11个二级学院,拥有工、经、管等七大学科门类,75个本科专业。为加快学校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努力组建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需求计划
部门 |
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 |
先进制造工程学院 |
机械类、电子信息工程类、通信工程类、车辆工程类、物理类 |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 |
大数据类,信息处理类,计算机软件类,计算机应用相关专业、人工智能,智能控制、智能信息系统、网络信息安全、物联网等、数学类,统计学类,课程与教学论(数学),数学教育 |
城市建设与交通学院 |
土木工程、交通规划、智慧交通、建筑学 |
生物食品与环境学院 |
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生态工程、环境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加工、食品机械、食品工程与粮油工程、生化工程、生物化工、生物分离工程、药物化学 |
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 |
材料类、化工类、化学类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管理科学与工程或管理学类专业、管理学类、金融学、经济学类 |
语言文化与传媒学院 |
文艺学、语言学类、新闻与传播、美学 |
教育学院 |
教育学 |
外国语学院 |
德语、日语、英语 |
旅游与会展学院 |
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旅游管理、会展管理、企业管理方向)、地理学(人文地理方向)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等方向)或历史学(中国近现代史) |
合肥环境工程研究院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生态工程 |
备注:具体招聘岗位及各学院联系人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学历、学位和专业符合我校公布的招聘岗位要求,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技能条件。
6. 本公告中,年龄在50周岁以下指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指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人才类型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第1类人才
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海外著名学术机构的外籍院士及相当层次人才。
第2类人才
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863”计划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及相当层次人才,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前7名)、二等奖(前5名)获得者,国家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第1名)获得者,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教授职务或相当职位的专家学者等。
第3类人才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及相当层次人才,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或以上相当层次专家,近5年省部级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获奖项目主要完成人(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或以上相当层次专家。
第4类人才
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级职称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满足下列两项条件之一:
1.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部级重大科研项目(研发平台)负责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 近5年的学术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两项及以上:
(1)主持二类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2)自然科学类:以第一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5篇及以上,其中二区及以上论文不少于3篇(分区以中科院大类学科分区为准,下同);或者以第一作者在一区发表SCI期刊论文3篇及以上。人文社科类:以第一作者在CSSCI核心库来源学术期刊(以下简称CSSCI期刊)发表论文5篇及以上;或者以第一作者发表SSCI期刊论文3篇及以上。
(3)自然科学类: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等重要奖项获得者;或者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人文社科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成果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教育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等重要奖项获得者;或者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类奖励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
(4)主持制定国家行业标准2项,并由国家部委正式发布;或者主持制定省级行业标准制定3项及以上;或者进行决策咨询、公共服务等获得省部级领导批示,政策意见和建议被省部级以上采纳。
(5)以第一发明人授权国家发明专利2项及以上,并实现200万元以上科技成果转化效益。
(6)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排名第一)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
第5类人才
依据已取得学术成果的水平,划分为三个层次,具体层次标准如下:
第一层次,根据我校学科专业发展情况,除外语类、思政类专业,需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近5年的学术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两项及以上:
(1)自然科学类: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S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5篇;或者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一区发表SCI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或者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二区发表SCI期刊论文4篇及以上。人文社科类: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CSSCI及以上收录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
(2)主持二类以上科研项目1项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或者三类科研项目(教育厅项目除外)2项,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3)主持制定国家标准1项;或者主持制定省级行业标准制定2项及以上。
(4)以第一发明人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并实现100万元以上科技成果转化效益。
(5)开展决策咨询、公共服务等获得市厅级主要领导批示,政策意见和建议被采纳(采纳证明须市厅单位一级公章)。
(6)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第一)。
对于外语类、思政类专业,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授职称,近5年的学术业绩需满足下列条件:以第一作者在CSSCI及以上收录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或主持二类科研项目一项及以上。
第二层次,需在国内外高水平院校或科研院所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近5年的学术业绩需满足下列条件:
自然科学类: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S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人文社科类: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CSSCI及以上收录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其中,思政类专业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CSSCI及以上收录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
第三层次,需在国内外高水平院校或科研院所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近5年的学术业绩满足下列条件:
自然科学类: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发表SCI、EI收录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人文社科类: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发表CSSCI及以上收录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其中,思政类专业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国内权威期刊及以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
(二)引进人才待遇
学校为高层次引进人才提供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同时提供安家费和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及平台建设等待遇和条件。具体待遇如下:
人才类别 |
学科建设或科研启动费 (万元) |
安家费和购房补贴 (万元) |
租房补贴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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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类 |
人文社科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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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类人才 |
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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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类人才 |
30 |
15 |
70 |
享受租房补贴 |
可申报“南艳湖学者”,实行年薪制,年薪30万元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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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类人才 |
第一层次 |
20 |
1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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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层次 |
12 |
6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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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层次 |
8 |
4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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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 紧缺专业的高层次人才,安家费与购房补贴可适当提高,实行“一事一议”政策;
2. 租房补贴指为引进的博士提供3年租房补贴,每月1000元。
五、引进程序
1. 应聘者报名,接收简历
按照要求填写《合肥学院2022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填好后将文件名改为“部门-岗位-姓名-所学专业-学位-最后毕业学校”(下同),如“先进制造工程学院-教学-张三-车辆工程-博士-清华大学”,电子邮件同时发至人事处邮箱(rczp@hfuu.edu.cn)和各二级学院联系人邮箱(详见附件1)。以附件形式发送(包含成果电子版原件或扫描件),邮件标题亦为“部门-岗位-姓名-所学专业-学位-最后毕业学校”。
2. 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及各二级学院收到应聘人员的简历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3. 遴选
遴选采取试讲或专题讲座形式进行。各考核组在考核后提出拟录用(聘用)意见时,遵循“从高分到低分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校长办公会审议、体检、考察、公示等。
4. 公示期满无异议、体检(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执行)和考察合格的,学校人事处与受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为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及其他高层次人才开具接收函,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人事处联系电话:0551-62158079;
各二级学院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六、其他注意事项
1. 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 应聘者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等材料。
3.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聘期内将实行聘期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