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分析测试中心劳动合同制人员招聘公告
合肥工业大学分析测试中心具有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资格,为全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提供现代测试服务,同时面向企业、研究单位、政府机构提供相关的公共测试服务。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分析测试业务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1:合肥校区分析测试业务人员1名
岗位2:宣城校区分析测试业务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岗位1: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需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19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5月19日后出生);
3、应聘人员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理工科类专业;
4、熟悉现代分析测试基础理论与高分辨电镜、力学性能、物理性能、化学结构与成分分析等大型精密仪器,熟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工作;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岗位2: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需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19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5月19日后出生);
3、所学专业为材料、化学、生物、物理、环境类专业;
4、熟悉现代分析测试基础理论与材料形貌与微结构分析、材料表征与性能分析、物理性能分析、生物与化学结构与成分分析等大型精密仪器;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三、招聘程序
1.申请报名。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9日-2023年6月2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应聘人员简历表》(分析测试中心)(见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分析测试中心)(见附件2),连同报名资料(请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hfutrskzp@hfut.edu.cn。邮件名称请以“姓名-分析测试中心-岗位名称”格式发送;附件请以“姓名—简历表”、“姓名—登记表”、“姓名—报名资料”分别命名,然后三个附件放在一个文件夹里,文件夹以“姓名-分析测试中心-岗位名称”命名,压缩以后再发送。(岗位名称请填写岗位1和岗位2中的一个)
(3)报名资料:①一段不超过4分钟自我介绍视频(主要内容有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等;个人获奖情况及能体现本人综合素质或特长的业绩;阐述本人能胜任应聘岗位的理由等),视频须为MP4格式,200M以内,人物面部五官清晰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③其他各类证书扫描件。
2.资格初选
根据招聘条件和个人提供的材料,学校对应聘者进行初选。
岗位1按照与拟招聘岗位数10:1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若进入考核人员主动放弃考核资格,则不递补),不足10: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参加考核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数小于3:1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
岗位2按照与拟招聘岗位数5:1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若进入考核人员主动放弃考核资格,则不递补),不足5: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参加考核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数小于3:1比例,取消或减少该岗位招聘。
3.考核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知识。未按时参加笔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顺序于当日现场抽签确定,未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录用、公示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有数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若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我校人事处主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若公示前拟录用者放弃资格,将依据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人员管理及待遇
岗位1:
学校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模式。工资、绩效标准参照编制内同职级人员执行,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岗位2:
1.该岗位录用人员落地宣城校区工作。
2.学校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模式。工资、绩效标准参照编制内同职级人员执行,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五、其他说明
1.应聘者必须按要求准备材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资格。
2.应聘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学校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分析测试中心电话:0551-62904718
人事处电话:0551-62901652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应聘人员简历表》(分析测试中心).doc
附件2:《合肥工业大学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分析测试中心).xlsx
人事处分析测试中心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