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消防文员的公告
寿县公安消防大队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征招2名消防文员。
(一)招聘要求:
1、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忠于社会主义,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2、符合聘用岗位的职责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有较好文字写作功底和口头表达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所学专业与聘用岗位相关或相近,法律、工民建、新闻、通信、文秘等专业优先;
3、年龄在22岁至28周岁之间,相貌端正,举止大方,身体、心理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等可适当放宽);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有条理,细致、认真、有责任心,办事严谨,能承担加班等工作压力,自愿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二)岗位职责:
1、负责行政公文、会议纪要、信息报告起草及宣传报道等工作;
2、协助做好其它的消防执法、消防宣传、档案制作等辅助服务工作。
(三)岗位要求:
1、熟练电脑操作及Office办公软件,具备基本的网络知识;
2、有地方C证以上驾驶证者,两年驾龄者优先。
(四)工作地点:
寿县公安消防大队1名;新桥国际产业园管委会1名(工作地点需服从分配)
(五)工资待遇:
1、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月薪900元;
2、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务合同,每月基本工资为1200元∕月,绩效工资为600元/月;
3、伙食费全免,新桥产业园上班的提供住宿,按照规定统一着政府专职消防员制式服装,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招聘程序:
公开报名:即日起至9月24日;
资格审查:审查个人学历条件、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考试考核:以综合面试为主,视情增加笔试操作内容。
体检、政审:按照专职消防员体检及政审要求,体检费用自理。
招聘截止到2016年9月24日,有意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个人简历、1寸免冠照2张到寿县公安消防大队(地址:寿县寿春镇紫金路)二楼报名。联系人刘新华,电话:18609649329。
201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