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寿县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淮办发〔2016〕40号、寿政办〔2013〕5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人员共80名,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淮南市户籍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的以此方法计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现役军人;
(六)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1月10日至1月12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地点:寿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1楼1112室(宾阳大道与芍陂路交叉口)。
(三)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寿县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资格审查表》(现场填写)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
5、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四)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寿县人社局会同相关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复审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于1月18日至1月19日到寿县人才交流中心(寿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1楼1112室)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主要内容包括言语理解、数量关系、判断推理、数据分析等,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主要内容包括常识、法律、语文知识和写作等,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报考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舞蹈培训岗位面试内容为舞蹈编排和舞蹈表演(各占50分),满分100分;其他面试岗位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合成及录取办法
1、应试人员总成绩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其他为笔试成绩。
2、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
3、总分出现并列分数,按笔试成绩分数排序;笔试成绩得分分数相同,以《职业能力测试》得分分数排序;如再次出现得分分数相同,以《职业能力测试》主观题得分分数排序。
4、报名人数小于等于招聘计划数,考试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笔试总成绩须达到80分方可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寿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七、考察
考察工作在寿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八、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寿县人民政府网”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九、待遇
按照寿政办〔2013〕5号、寿政办秘〔2013〕119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合同期限三年,月基本工资为2300元,另按有关政策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
十、有关事宜
(一)、监督检查。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二)、公告解释。本《公告》由寿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三)、培训用书。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寿县人社局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四)、咨询电话:0554—4027192 (寿县人才交流中心)
上述联系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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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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