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凤台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加快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构建覆盖城乡的灭火救援力量体系,根据十七届凤台县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凤台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凤台县消防救援大队委托凤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县相关部门予以指导,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与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组织、分步实施。
三、招聘计划和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41名(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招聘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素质好,有良好的品行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男性,身高165cm以上,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18至26周岁(1995年至2003年期间出生);具有消防服役经历以及在政府部门从事消防工作或灭火救援有关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出生);持有A1、A2、B2驾驶证或有驾驶消防车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83年出生)。
4.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能够适应消防救援业务要求及体能训练。
5.身体健康,符合消防员招聘体检标准要求。
其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分别在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基础上各加3分:
1.具有消防救援队伍从业经历的;
2.退役士兵,且服役期间表现良好,各项军事素质过硬的;
3.具有特殊专业技能,符合消防救援队伍亟需岗位要求的;
4.在政府或事业单位从事过灭火救援经历并具有一定消防工作经验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吸毒或被强制戒毒;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正在服刑、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4.弄虚作假,伪造资格证件和应聘条件资料的;
5.在校学生及现役军人;
6. 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执勤备战秩序;
2.掌握责任区情况,熟练掌握灭火作战技能,完成各项业务学习、训练和考试考核等日常工作,保证执勤战备、灭火救援任务顺利完成;
3.做好灭火战斗准备,闻警立即出动,扑救辖区火灾;服从上级指挥调度,参与处置非责任区火灾事故;
4.负责本辖区消防宣传培训、防火巡查和灭火救援;
5.检查、维护、保养随车器材,保持随车器材、个人装备完好无损;
6.在火场上组织进行火场侦察,布置战斗任务,及时采取救人、灭火和保护疏散财产物资的措施;在上级指挥员到达火场后,报告火场情况,执行上级指挥员命令;
7.在执勤战备中有权对违规违纪行为和其他意外情况进行处理,并立即报告;
8.统一服从所属乡镇人民政府管理。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本人须填写《政府专职消
防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以下材料:(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件);(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照片4张;(5)其它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证明等。
2.报名时间
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1月29日工作时间,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地点
凤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凤台县福海园B栋商务楼5楼501室);联系电话:0554-8889959-501。
4.报名程序
详阅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填写报名表→提交报名表及相关材料→资格审查。
5.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名时必须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信息必须全部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招聘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报名期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分批次有序组织人员报名。报考人员应做好防护措施,自觉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测量及出示安康码。
6.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凤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统一在报名地点进行。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相关条件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视情处理。
7.其他
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方可开考。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经研究后,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降低比例开考。
六、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规定执行,测试内容为1500米跑、俯卧撑两项(评分标准见附件3)。每项内容测试满分为100分,共计200分;体能测试成绩为1500米跑测试成绩×60%+俯卧撑测试成绩×4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其中体能测试成绩或1500米跑成绩未达到60分者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为保证体能测试安全顺利进行,患有心脏病、癫痫及其它疾病等不适宜剧烈运动的考生,不得参加体能测试;若刻意隐瞒病情,导致体能测试过程中出现意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体能测试由凤台县消防救援大队、凤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每位考生缴纳体能测评费用55元。
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招聘计划数,在体能测试人员中依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体能测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由凤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县有关部门参与。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履行职位(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缴纳面试费用80元。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后,体能测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成确定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八、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以报考人员体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凤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确定为政审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其政审资格,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身高不足165cm,体重轻或过于肥胖者[标准体重=(身高-110)kg,不得超过标准体重范围10%至20%];
2.有影响工作的慢性腰腿痛、扁平足(足弓消失)、严重脱肛、疝气等疾病、主要器官或者部位手术史;
3.有明显纹身(无论大小)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癫痕;
4.有疥疮、与麻风病人同吃同住等密切接触史、牛皮癖、头部黄癖、吸毒、性病的;
5.有经常胸痛、心慌、腹泻、吐酸水、咳嗽、哮喘、贫血、肾炎、结核病、肝炎等;
6.有癫痫(羊角风),经常头痛、头晕、晕厥,有精神病史,严重口吃(结巴)的;
7.有遗尿症、梦游症的;
8.有耳聋,慢性中耳炎,明显斜眼、色盲、近视眼的;
9.有其他严重疾病,身体明显缺陷、功能异常的;
10.心理测试不合格的。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政审
政审工作由凤台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主要审查考生政治思想素质是否过硬、是否遵纪守法、有无违法违纪记录等德才表现情况;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治审查表》(附件4),并提交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政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政审不合格出现岗位人选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政审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用人选在凤台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岗前培训:拟聘用人员上岗前由凤台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封闭式集中培训,不按时报到、培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予聘用,终止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不含集中培训时间),试用期内发放基本工资。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拟聘用人员在岗前培训期间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自动放弃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签订合同:经岗前培训合格后,由凤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初次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到期后根据本人申请、日常表现及工作需要进行续聘。
3.工作分配:岗前培训结束后,由凤台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全县范围统筹分配工作,不服从岗位分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对聘用人员每季度进行体能考核和绩效考评,全年连续两个季度体能考核或绩效考评不合格的人员,予以解聘。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可随时解聘。
十一、工资待遇
1.为入职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3.平均每月保证不少于8天休假,休息期间享受本月全额工资,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婚假、护理假等假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假期按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4.薪资待遇按现有政府专职消防员待遇规定执行。
十二、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风考纪。县纪委监委部门进行全程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期间,有关动态与信息将在凤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t.gov.cn/index.html)进行公布。
本《公告》由凤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54-8880198;
咨询电话:0554-8889959-501。
凤台县消防救援大队凤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2日
附件1:《2021年凤台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计划表》(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