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2021年度公开招考社区干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社区干部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考一批社区干部候选人预备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根据社区干部配备情况,计划招考10名社区干部候选人预备人选(详见附件1)。
二、招考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报名:
1.招考范围:户籍为潘集区或在潘集区居住的(需提供有效居住证明);
2.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四个意识”强,能够做到“两个维护”;
3.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能力;其中,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潘集区扶贫专干及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以下(1984年1月及以后出生);
4.应具有全日制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退役军人、潘集区扶贫专干及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5.能够安心在社区开展工作,乐于奉献,吃苦耐劳,办事公道,事业心责任感强,自愿扎实为群众服务;
6.具有一定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有一定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7.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人员;
2.存在涉黑涉恶情形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党纪、政务处罚且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5.道德素质不高、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参加邪教组织、参与“黄赌毒”和非法宗教活动、带头搞封建迷信活动的;
7.长期外出,不能全脱产参与社区工作,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
8.存在中央及省、市、区有关规定不能或不宜作为社区干部情形的;
9.煽动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闹事、扰乱公共秩序,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10.已被潘集区2021年度公开招考村级后备干部公示拟录用的;
11.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考方法和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政审、和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考公告通过潘集先锋网、潘集发布微信公众号向社会统一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8月31日至9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报名地点:田集街道办事处302室。
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学历证书、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有效居住证明,近期免冠二寸照片3张。属退役军人的需提供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的退役证明;扶贫专干需提供区乡村振兴局提供的相关证明。同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政审资格,并由有关主管部门按规定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政审对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对象。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政审对象。
(五)政审
政审工作由田集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根据岗位要求,全面了解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政审时应听取纪检、公安、信访等部门意见。
因政审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六)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潘集先锋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招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管理使用
(一)招考人员由田集街道办事处统一分配到社区,作为社区“两委”干部候选人预备人选跟班学习。
(二)招考人员作为社区“两委”候选人预备人选参加选举,依法当选后享受对应级别工资待遇。
(三)本次招考的社区干部候选人预备人选资格期限截止到本轮社区换届结束。
附件1:2021年潘集区招考社区干部候选人预备人选岗位一览表
附件2:2021年潘集区招考社区干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名资格审查表
中共潘集区委组织
潘集区民政局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