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黄山城管执法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黄山市城管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黄山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和黄山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城管执法工作人员6名(其中黄山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5名,黄山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考范围和条件
1、此次公开遴选报考人员范围为:截至2015年7月31日全市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满五年的工作人员,并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2、报考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②有较强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③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④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有乡镇5年以上(含5年)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⑤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⑥遴选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期限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其他不适宜参加遴选的人员。
二、遴选公告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黄山城管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城管执法工作人员公告》及岗位计划表于2015年7月 14日起同时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eb.huangshan.gov.cn/JA012/下同)、黄山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p.cn/下同)、黄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http://web.huangshan.gov.cn/下同)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黄山市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22日9:00至7月26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黄山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黄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报名后至2015年7月26日17:00前可随时登录黄山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7月27日16:00前登录黄山市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统考笔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两科共计90元)。报考人员通过易宝支付平台支付考试费用。
报考人数与岗位遴选计划数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岗位遴选计划数。
四、统一考试
黄山城管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2015年度公开遴选城管执法工作人员统一考试(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法。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文学、自然、科技、国情省情市情等常识、计算机。总分100分。
《专业知识》主要内容: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宪法》,行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城管执法、市容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总分100分。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8月1日(星期六)
上午8︰30—10︰00《公共基础知识》;
上午10︰30—12︰00《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屯溪(详见准考证)。
统考笔试合成成绩为:《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与《专业知识》成绩占60%合成确定。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为确保遴选人员基本素质,设定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统考笔试合成成绩及《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均须达到5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考生有一科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取消进入下一轮面试资格。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于2015年7月29日9︰00至7月31日18︰00前登陆黄山市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贴有照片且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进入考场。
2、报考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登陆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黄山市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考试成绩。
五、资格复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报考人员统考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统一按照1:5比例确定各遴选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依据遴选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
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方式拟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含65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信息于统一笔试结束后另行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黄山市人事考试网及黄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并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最终成绩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面试成绩确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岗位遴选计划数和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并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黄山市人事考试网、黄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公告。
八、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最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考察人选德的表现情况进行测评。遴选部门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结束时,考察组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
对考察合格者,由遴选部门组织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九、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在原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工作不适应或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政策咨询电话:0559-2355343(市人社局事业科)
报名咨询电话:0559-2354533(市城管执法局人事监察科)
监督举报电话:0559-2355453(市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15年黄山市城管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计划(岗位)表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