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祁门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有关情况通知
根据《2015年度祁门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规定,经过8月8日笔试,笔试成绩已于8月17日上网公布,现将资格复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9月1日(上午8:00- 11:30,下午15:00-18:00)
地点:祁门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西门口一楼,联系电话:0559-4506801)。
二、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
1、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由本人签字)、学历(学位)证书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注已领取毕业(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签字报名资格审查表即可)。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由本人签字)等材料。其中:(1)属外县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2)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提供相关的工作证明。
3、属 “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由本人签字)等材料。
4、若本人不能到现场资格复审,可委托他人办理,但必须提供以上规定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本人出具的委托证明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凡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面试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办理资格复审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由此出现该岗位考生缺额的,按有关规定予以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面试前一天17:00,因故出现人员缺额的,不再递补。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缴纳80元面试费用,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及面试有关事项将在祁门政务信息网(http://www.ahqimen.gov.cn/)、祁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qmldbz.gov.cn/main.asp)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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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