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黄山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递补的公告
根据《2015年度黄山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规定,经9月1日面试资格复审后,因部分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被取消面试资格,以及部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办理资格复审手续,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出现招聘岗位考生缺额,依据有关规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特此公告。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15年9月8日(周二)上午8:30-11:30
地 点:黄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屯溪区黄山东路89号,联系电话:0559--2354480)
二、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
1、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由本人签字)、学历(学位)证书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注已领取毕业(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签字报名资格审查表即可)。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由本人签字)等材料。其中:(1)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2)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提供相关的工作证明。
3、若本人不能到现场资格复审,可委托他人办理,但必须提供以上规定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本人出具的委托证明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凡资格复审不合格, 取消其面试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办理资格复审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由此出现该岗位考生缺额的,按有关规定予以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面试前一天17:00,因故出现人员缺额的,不再递补。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缴纳80元面试费用,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方式等具体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拟定9月12--13日进行)
点击下载>>>>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