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效率,经研究决定,黟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现面向全县公开招聘4名交通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路面执勤协管员4名(男性)。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均可报名: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服从管理、无不良嗜好;无曾被使用单位开除或辞退等情况、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的公民。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 40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要求1.68m(含1.68m)以上。
4、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技术专长的、部队退役的士兵以及持有驾驶证C1以上的驾驶员每项在总分中加5分。
5、具有黟县户口或在黟县有固定住所。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有意报名人员请携带正式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退役证、学历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于2016年10月8日--10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县交管大队报名(地址:黟县碧阳大道108号;联系人:袁主任,联系电话:5526328,手机:18205595858),填写报名表。
(二)考试。考试分为两部分;考试总分100分,由计算机应用(40分)、面试(60分)组成。
1、计算机应用(40分)。所有报名人员参加电脑基础知识应用测试(机考)。
2、面 试(60分)。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设定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基本考试成绩低于45分的不予聘用。
(三)政审。考试合格者按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以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四)体检(费用自理)。政审合格者,上述综合成绩(包括加分项)按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进入体检程序,不足2:1的全部参加体检。
(五)聘用。经考试、政审、体检全部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予以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岗位需要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相关待遇
1、工资。试用期待遇按1300元/月发放,正式聘用后按照从事的岗位工资发放(工资由岗位工资、工龄工资、薪级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同时享受食堂就餐补助、加值班补助等待遇,并配发工作服装。
2、保险和公积金。按照有关规定,由县交管大队为交通协管员办理五险一金,个人交纳的部分由单位统一扣除交纳,同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
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