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本专科招聘公告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我院2017年本专科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三、报名
(一)报名方法:应聘者本人现场报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时间:2017年3月13日至3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三)报名地点:黄山市人民医院门诊部六楼人事科。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及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查后退回,下同);
(2)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历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护理人员提供实习手册复印件;
(3)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4)根据岗位要求提供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硕士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培证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2. 报考人员均需下载并填写《黄山市人民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报名审核表》并签字承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报名审核表附后)。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报考岗位201701、201702、201729须下载并填写专业志愿表(专业志愿表附后)。
3.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4. 本院医联体医院在职人员报名须提供所在医院同意函。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院部组织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在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本院网站予以公布。
五、考试、面试、体检、录用
1. 本专科岗位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由本院组织的专业综合知识笔试,笔试成绩在笔试后十个工作日内在本网站公布。为确保同一岗位(专业)形成竞争,对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足3:1的,取消或减少招聘计划;若属紧缺、急需专业的,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方可开考。
2. 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有二人及以上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考生若提前48小时书面申请放弃面试机会,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可顺序替补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模式,其中护理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护技操作考试模式。
护技操作考试项目共设单人CPR、经口鼻腔吸痰、密闭式静脉输液、更换引流袋、鼻饲法、吸氧六项,抽取其中两项进行操作考试。
3.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加权形成考试综合成绩(护理按笔试、面试、技能6:3.5:0.5合成)。各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规程执行。
4. 岗位代码201701临床医师、201702影像医师、201729影像技士的岗位包括多个专业,考生须填报《专业志愿表》。考生可根据本人意愿依次填报与专业个数相同的专业志愿,如少于专业个数,视为不服从所报专业之外的专业调配。
确定201701临床医师、201702影像医师、201729影像技士遵循“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优先选择专业”的原则。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全部被高分考生占用,则该考生被淘汰,后续考生依次确定专业。
5. 招聘岗位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人选缺额的,经医院研究可在同岗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者,由院部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本院网站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确定录用人员名单。本科以上岗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专科岗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三)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含65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四)经确定录用的应届本科考生应于一周内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为弃权。签订就业协议后如单方违约,需承担违约金3000元。
六、招聘人员待遇及聘后管理
1. 报考本科及以上岗位(表1)录用人员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工资绩效待遇,并按《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管理,缴纳社会保险。
2. 报考合同制专科毕业生岗位(表2)录用人员按《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管理,缴纳社会保险,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合同约定。
3. 本、专科毕业生实行见习期1年。见习期满取得国家相应执业资格并经考核合格予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录用的本科及以上岗位人员由医院委托市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人事档案,专科岗位人员档案自行委托保管。
4. 护理专业在2017年、其它专业在2018年未取得国家相应执业资格及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市卫计委及政府有关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投诉电话:院纪检监察室0559-2521359,咨询电话:院人事科0559-2517683。对违反公开招聘相关纪律的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黄山市人民医院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