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歙县中学赴高校引进人才公告
为贯彻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根据县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办法》(歙发〔2017〕19号))精神,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提升歙县中学教师队伍整体实力,经县编委研究,决定面向高校引进优秀应届毕业生4名(物理学、地理科学及相关专业、生物科学、心理健康教育各1名)。
一、引进原则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县人才办统一领导,县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用人单位等参与,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录用。
二、应聘条件
应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与报考学科相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9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或相近,并满足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引进人才程序
(一)发布引进人才信息。引进人才公告等信息于2019年3月1日起同时在以下网站和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歙县政务信息网http://www.ahshx.gov.cn/index.html
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站http://zw.huangshan.gov.cn/BranchOpennessContent/showList/10666/30200/page_1.html
歙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站
http://zw.huangshan.gov.cn/BranchOpennessContent/showList/10658/30200/page_1.html
安徽师范大学等相关高校网站。
歙县中学与安徽师范大学等高校对接,提前做好宣传工作。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3月11日,由县人才办牵头,县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等与歙县中学一同赴安徽师范大学,参加“2019年安徽省师范类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
应聘者于2019年3月11日13:00—17:00到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现场报名,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填写《2019年歙县中学面向高校引进专业人才报名表》(附后)、《安徽省歙县中学引进教师综合评价表》(附后)。
联系人:姚老师(15345593918)、胡老师(15305590366)。
3月11日晚,县人才办组织专家组对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按《安徽省歙县中学引进教师综合评价表》逐项核实,计算出综合评价分。依据综合评价分的高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并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地点。
(三)面试。面试采取“试讲加答辩”方式进行。试讲范围为现行高中教材(人教版),具体内容由各学科专家组根据学科特点确定。该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备课时间(包括写教案)为30分钟,试讲为20分钟(无生上课,含答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当场向应聘者公布(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
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面试时间初定于3月1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考察与体检
体检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数,在同岗位试讲课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由县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实施考察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并写出书面考察报告。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公示一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引进人才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歙县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录用审批表》、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实际工作经历证明、考察材料、体检表、公示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报批手续。
对违反引进人才规定或未能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用人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编内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项
本《公告》由县人才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9-6519306(歙县人才办)
0559-6534505(歙县中学办公室)
监督电话:0559-6522328(歙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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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