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风景区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黄山风景区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程序
黄山风景区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名。招聘工作按照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和签订劳动合同等步骤进行,本次招聘工作由黄山风景区公安局会同黄山风景区管委会政治处统一组织实施。具体职位如下:(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且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心理健康,具备履行岗位工作要求的身心条件。
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行政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已经在我市公安机关工作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5月31日至6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黄山风景区公安局政治处511办公室。
联系人:方晓妹;联系电话:5573718。
报名材料:填写《2019年黄山风景区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退役士兵、退役士官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一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2张。
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四、考试
(一)笔试
对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为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人文常识、行政执法、公安相关法律知识和写作等。笔试满分为100分,设定50分为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和地点确定后,由黄山风景区公安局政治处通知考生。
(二)体能测试
参加体能测试人员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
体能测试项目:①男1000米;女800米。②男女4×10米往返,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模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占60%与面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考生最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如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方式进行)。体检、考察的内容和程序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每个招聘岗位体检、考察环节递补各不超过2次。
六、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在原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黄山风景区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573718 (黄山风景区公安局政治处)
监督电话:5573705(黄山风景区公安局纪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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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风景区管委会政治处 黄山风景区公安局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