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医保局所属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公开选调一般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黄山区医保局所属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公开选调一般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岗位
黄山区医保局所属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在区内在编事业单位人员中公开选调1名一般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黄山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公开选调一般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报考人员可登录黄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sq.gov.cn/)查询。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3年以上在编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含)。
3、近2个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其中年龄计算方式为: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0年3月25日(含)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以及不满足交流调配时限的工作人员;
4、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调动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岗位等信息于3月18日起在黄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sq.gov.cn/)统一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25日至3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地点:黄山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地址:黄山区玉屏中路劳动大楼2楼,联系电话:8536852,联系人:吴俊)。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①填写完整的《黄山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公开选调一般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正反打印),报名表须本人签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签字加盖公章;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有关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③本人近期2寸免冠同底证件彩照2张。
5、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6、报考人员2021年4月2日可电话咨询报名点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于4月7日8:00-12:00到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事业股领取准考证(玉屏中路人社局306室)。
7、报考人数与公开选调人数须不低于2:1,不足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数。
8、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并遵守《公开选调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三)考试
考试工作由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1、考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者公布。
2、考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为4月中旬。
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见面试准考证。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察
根据选调岗位数,在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察程序。如最后一名入围考察程序的考生绩相同,则一并进入考察程序,以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
考察由选调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选调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以及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写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报告;考察人选超出1:1的,须根据考察结果明确拟选调人员。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考察不合格造成缺额的,从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调动与聘用
考察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在黄山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调动后,根据聘用单位现有岗位空缺情况按规定竞聘上岗。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对违反公开选调规定或提供伪造虚假学历及相关证书证件等报名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有关要求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本次公开选调全程接受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组监督。
区人社局咨询电话:8537121
选调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组监督电话:8500252
附件1:黄山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公开选调一般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黄山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公开选调一般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