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财政局2021年度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切实加强屯溪区财政局工作人员的队伍管理和建设,解决工作人员不足问题,经区委编办、区人社局核准,屯溪区财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专业技术岗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二)专业要求:本科: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财政学专业;研究生:会计学(二级学科)。
(三)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0月27日(含)以后出生];具有会计工作经验满5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0年10月27日(含)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品行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术条件,身体健康。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现役军人;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间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7日—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屯溪区财政局办公室(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兴昱路7号屯溪区人民政府政务中心13楼1339室);联系电话:0559-2596186,联系人:盛蔚珊。
3.报考者应如实提供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4)1寸个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5)填写完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2)一式两份。
(二)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于2021年11月4日—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至屯溪区财政局办公室(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兴昱路7号屯溪区人民政府政务中心13楼1339室)领取笔试准考证,联系电话:0559-2596186。如需他人代领笔试准考证,需出具报考者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3.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并签署《考试承诺书》(附件4),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方式进行。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如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少于6人,经屯溪区财政局公招领导小组批准后,按一定差额比例直接进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11月6日9:00—11:00,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时政、公共基础知识、会计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应考人员迟到30分钟不能入场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和缺考者,取消招聘资格。
2.面试
面试人员确定:根据岗位数,按照招聘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实际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经区财政局公招领导小组批准后,按实际人数面试。
面试相关信息在屯溪区财政局信息公开网(http://www.ahtxq.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016?type=2&nav=0)向社会发布。考生及时查看,并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方式:面试由屯溪区财政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服务技能、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要素。
3.汇总成绩。报考人员考试汇总成绩依笔试成绩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合成,确定后在屯溪区财政局信息公开网(http://www.ahtxq.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016?type=2&nav=0)公布。
上述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考生最终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加试方案另行公布。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的费用由报考者承担。聘用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整个考察工作由屯溪区财政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过程中要征求公安、村(社区)或现所在工作单位等部门的意见。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名单在屯溪区财政局信息公开网(http://www.ahtxq.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016?type=2&nav=0)予以公示7天。
七、递补办法
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后不合格以及自愿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八、聘用
招聘机关按《屯溪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屯办〔2020〕22号)文件要求,与报考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享受屯溪区现有编外人员相关福利待遇。
九、本公告由屯溪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公告》由屯溪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9-2596186;监督电话:0559-2591075
黄山市屯溪区财政局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