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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公务员考试
2016年六安第六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http://www.anhuigwy.org       2016-04-12      来源:叶集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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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度六安市第六人民医院(叶集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六安市第六人民医院(叶集区人民医院)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就2016年度六安市第六人民医院(叶集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严把政策,规范操作的原则。


  二、实施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单位


  六安市第六人民医院(叶集区人民医院)。


  四、招聘计划


  2016年计划招聘90名专业技术人员(详见附件1:《六安市第六人民医院(叶集区人民医院)2016年度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五、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专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条件和学历条件(详见附件1:《六安市第六人民医院(叶集区人民医院)2016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的公职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组织实施


  (一)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6日至20日,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六安市第六人民医院办公室


  3.报名者需提供的材料:


  (1)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务必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保证所填写的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专业类别要求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报名和考试。报考六安市第六人民医院(叶集区人民医院)同一专业根据合成成绩按分数录取。


  (二)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六安市第六人民医院办公室负责,报考人员需填写《2016年度六安市第六人民医院(叶集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和《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同时提供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对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于2016年4月21日至22日到六安市第六人民医院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统一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考试地点设在六安市第六人民医院内。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2.面试


  确定考生入围面试名单,笔试满分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达到60分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面试满分为100分,考查应试人员的实践操作能力和应变能力,面试最低分数为6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


  3.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6年4月29日


  面试时间:2016年4月30日。


  (四)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合成总成绩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名单,并在叶集区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五)体检


  体检在六安市第六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最多可递补一次。


  (六)公示


  经公示七个工作日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人员合同。


  (七)聘用与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六安市第六人民医院聘用人员待遇执行,聘用期间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


  (八)组织领导及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在区卫计委指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招聘资格等处理。


  本《公告》由六安市第六人民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64-6488699


  监督电话: 0564-6488166


  六安市第六人民医院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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