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2016年政府投融资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投融资机构工作人员,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6年计划招聘19名政府投融资机构工作人员,详见《金寨县2016年政府投融资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后)。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年龄条件”中“40周岁以下”为“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主要采取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2日至13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一楼大厅
3、报名者需提供的材料:
(1)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对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报考。
(4)报名者须填写《金寨县2016年政府投融资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提供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以及报考岗位具体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并缴纳报名考务费(笔试45元/科)。
(5)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且应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6)在编在岗报考人员应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签署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并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由县人社局、县监察局、县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在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中作弊、在考核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核发《准考证》,报考者于6月17日到县人社局领取《准考证》。
(三)开考比例: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1:3,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少数紧缺专业,报考人数若达不到该比例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为1:2开考。因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由县人社局、县监察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当场对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不能改报名的,将予以退费,逾期不再办理。
四、考试
考试由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考试采取笔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卷面分数均为120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按4:6合成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专业知识》主要是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普通高校相应层次、相应专业现行通用教材的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合计成绩(不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成绩)须达到120分(专业不限岗位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
(二)专业测试(结构化面试)
在笔试合计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笔试合成成绩高低排序按1:3比例进入专业测试。进入专业测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人选。专业测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专业测试时间另行通知,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内容主要考查应试人员胜任投融资机构工作岗位的基本素质、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注重对应试人员责任心、执行力、综合管理能力、行业经营管理能力等素质的考察。
为确保应试人员基本素质,确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总成绩合成
笔试合成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计算公式:(《专业知识》成绩*60%+《基础知识》成绩*40%)*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如同一岗位合成总成绩分数相同的,则以笔试合成成绩排序,如笔试合成成绩也相同的,则以笔试《专业知识》成绩分数排序,如《专业知识》成绩分数也相同,则以《专业知识》中的主观题成绩排序。
五、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并在“金寨县政府网和金寨先锋网”上进行公示。
体检按照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教师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根据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县国资委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主要对被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提出聘用建议,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研究提出聘用意见后,报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金寨县政府网”和“金寨先锋网”公示一周。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合成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与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事档案移交金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对未能在12月31日前提供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相关待遇
1、按照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聘期合同制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每个岗位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后根据业绩考核情况决定解聘或续聘。
2、属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行政、组织等关系在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转入投融资机构;人事档案移交金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不再保留原身份待遇。以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年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选聘岗位实行年薪制(五险一金另缴),财务部和融资部经理年薪12万元(含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下同),综合部和投资部经理年薪10万元,工作人员年薪6—8万元。
十、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实施。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招聘资格、通报到有关单位等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上报省市主管部门,纳入招聘考试黑名单;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公告》由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有关招聘信息,登陆“金寨县政府网和金寨先锋网”查询、查阅。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用书、不举办和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64-7356863、7356153
监督电话:0564-7356300
金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