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张母桥镇关于选聘村级后备干部的公告
为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引导和鼓励优秀人才返乡工作,扎根基层干事创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果,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公开选聘一批村级后备干部。现将招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在全镇范围内公开选聘16名村级后备干部。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的,相应核减选聘名额。
二、选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聘条件
参加公开选聘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思想觉悟高,遵纪守法,公道正派,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群众基础好;
(二)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衷于基层工作,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有奉献精神;
(三)能熟练操作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熟悉相关电脑业务知识;
(四)本人或配偶户籍为舒城县张母桥镇,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有一定文字功底,服从岗位分配;
(五)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选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被列为失信人员的;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五年内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正在接受纪检、司法部门立案审查的;
(六)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的;
(七)邻里关系紧张,参与赌博的;
(八)有严重违反公序良俗行为的;
(九)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宜聘用为村级后备干部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管理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张母桥镇党建办(张母桥镇人民政府一楼办公室),联系人:袁林,电话:0564-8563001;15505641399。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1日至2021年8月15日(不含双休日、节假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方式:可由村(街)党组织推荐,也可由本人直接到镇党建办报名。报名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见附件)。退役军人报考的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资格预审:由镇依据选聘条件对报名对象进行报名资格预审。同时征求公安、纪检、计生、综治等部门的意见。并由户籍所在的村(街道社区)党组织召开相关会议进行测评。对评价较差、群众反映不适宜参加选任的报名者,预审不予通过。预审通过者及时通知报名人。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拟选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应变能力、岗位认知能力等,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根据选聘计划数,结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成绩相同的,均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招考资格,并依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根据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到所在村(街)或所在单位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根据考察结果综合考虑,提出人选建议名单。考察中若发现被考察对象或其家庭成员道德素质不高、群众普遍反映不好,在镇村重点工程和中心工作中不支持、不配合,或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取消资格。
(五)公示。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对反映确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管理。公示期满后,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予以试用,按人岗相宜原则,由镇党委统一分配到相应的村(街)担任村级后备干部,由各村(街)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各村(街)与被聘用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期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职位空缺由镇党委会研究。工作期间可由镇党委统一安排抽调到镇机关、镇直属单位进行锻炼。
(七)相关待遇。工资报酬按照《张母桥镇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中后备干部待遇发放,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五、咨询及监督
选聘工作由镇党建办负责组织实施,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确保选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报名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加分事项:本次选聘对获得县级党委政府以上表彰加一分,部队服役期间荣获三等功以上表彰加一分。面试结束后,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嘉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镇党建办申请加分,逾期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加分情况经镇党建办审核汇总,面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方能加分。
(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张母桥镇党建办所有。
监督电话:0564-8564126。
张母桥镇党政与社会事务办公室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