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马鞍山市市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2015年马鞍山市市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现将各招聘岗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表)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2月26日(星期五)―27日(星期六)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地点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湖南东路2855号,国际华城小区南门对面) 一楼服务大厅。
(三)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4)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有关工作经历的书面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需缴纳专业测试费80元(按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标准),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享受减免考试费用政策。
联系电话:0555-2366843,0555-8880232
附件: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