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褒禅山经济园区招聘驻外招商工作人员公告
2016年是园区“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园区五年大变样的收官之年,项目引进是园区发展的支撑,为进一步掀起园区招商引资工作新高潮,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驻外招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为2名。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热爱招商工作,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及计算机水平;具备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具备吃苦耐劳精神,个人和家庭条件允许驻外招商(每月驻外不少于15天)。
(三)年龄40周岁以下,中专及以上学历(熟悉地方风土人情、经济发展情况或有一年以上销售等类似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至3月25日
2、报名地点:含山县褒禅山经济园区管委会党政办(褒禅山经济园区兴业路18号,马鞍山市绿装环保新材料产业园内)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
4、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①《含山县褒禅山经济园区招聘驻外招商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
②身份证、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获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两寸免冠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人选。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和聘用全过程。
(三)面试
凡通过资格审查并确定面试人员后,园区党政办将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
(四)考察
按面试成绩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员,主要考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有关情况,若考察人员不合格,按合成成绩顺延递补考察。
四、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在含山县褒禅山经济园区网站(http://bcsjjyq.ahhs.gov.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7天。
(二)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园区综合考察合格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年限为壹年,合同期满双方同意后续签劳动合同。
五、招聘人员待遇
招聘人员试用期工资为2200元/月,试用期满按园区工作人员同岗同酬工资制度执行,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保险。同时按照《褒禅山经济园区2016年度驻外招商人员管理考核办法》统一兑现相关待遇。
以上公告由含山县褒禅山经济园区管委会全权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55—4399123
联系人:黄主任
附件:含山县褒禅山经济园区招聘驻外招商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