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2016年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202号)精神和要求,现将马鞍山市2016年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岗位及数量
补录岗位是我市历年开发的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中,因多种原因出现人员空缺的岗位,包括社区党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计生、民政、司法、工会等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岗位。2016年全市共计划招聘补录120名(详见招聘职位简章)。
二、补录对象及条件
(一)补录对象
毕业两年以内(即2015届、2016届)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二)补录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自愿从事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业,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3)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
三、补录招聘原则和程序
(一)补录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竞争择优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补录招聘程序。补录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笔试、资格审查、体检、公示、聘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的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马鞍山市人事考试网(www.masrsks.cn)。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9:00至9月25日16:00,逾期不予报名。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马鞍山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招聘诚信承诺书”,填写《2016年马鞍山市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9月26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马鞍山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在9月26日16:00之前完善信息后可以再报。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9月29日16:00前按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在马鞍山市人事考试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完成报名确认后,于10月18日至10月20日从马鞍山市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两科合计90元)收取考试费用。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缴费。 10月24日至10月26日期间,到马鞍山市人事考试院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本次考试无考试大纲,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市各级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及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10月22日上午8:00—9:30《职业能力测试》;上午10:00—12:00《申论》。
笔试地点:设在马鞍山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三)答题方式
《职业能力测试》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在答题卡上指定位置作答。
(四)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于10月底前,通过马鞍山市人事考试网向考生公布考试成绩。
笔试后,按《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资格审查、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六、资格审查、体检和公示
资格审查、体检和公示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对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三天。
七、聘用上岗
考试、资格审查和体检合格的拟补录人员,公示七天后无异议,经培训合格后,由补录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八、岗位管理及工资待遇
我市基层特定岗位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转发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马人社秘〔2015〕139号)执行。
九、其他
(一)市基层特定岗位主管部门在补录工作过程中,将按照程序和规定陆续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massi.gov.cn)、马鞍山人才网(www.masrc.com.cn)、马鞍山市人事考试网(www.masrsks.cn)公布我市负责实施补录计划、职位简章和考生的笔试、资格审查、体检和公示拟录用人选名单等各个环节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
(二)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为:
政策咨询电话:0555-8880257、8880272(市人社局人力资源中心)
考务咨询电话:0555-8880232(市人事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5-2366835(市人社局监察室)
上述咨询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均在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2016年马鞍山市基层特定岗位补录职位简章
序号
|
县(市、区)名称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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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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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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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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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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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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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特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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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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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两年内,
大专及以上学 历、专业不限 |
由各县区根据专业与岗位的匹配度,
户籍所在地等综合因素,按照从高分 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分配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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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县
|
基层特定岗位
|
10002
|
27
|
||
3
|
当涂县
|
基层特定岗位
|
10003
|
19
|
||
4
|
花山区
|
基层特定岗位
|
10004
|
11
|
||
5
|
雨山区
|
基层特定岗位
|
10005
|
8
|
||
6
|
博望区
|
基层特定岗位
|
10006
|
12
|
||
7
|
市经济开发区
|
基层特定岗位
|
10007
|
1
|
||
8
|
慈湖高新技术开发区
|
基层特定岗位
|
10008
|
2
|
||
9
|
郑蒲港新区
|
基层特定岗位
|
10009
|
9
|
||
岗位合计
|
|
|
1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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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