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马鞍山边防检查站招聘5名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马鞍山边防检查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基层一线警务辅助人员5名,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岗位计划和条件
招聘岗位计划:辅警5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工作地点:在马鞍山市区、港口集团码头、长江码头及郑蒲港码头。
报聘一般条件
1.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法纪观念。
3.男性。
4.高中以上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至1998年9月1日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
7.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因违反辅警相关管理规定,被退回劳务派遣机构或解除劳动合同的;
(4)有其它疾病影响履行职责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8.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优先录用。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方式进行。
1.报名方式与时间。请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报名时间8月31日-9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周六周日不接收报名)。
报名地点: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具体地址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大厦辅楼二楼209号(市湖南东路2855号,国际华城南门对面),联系电话:0555—2366855。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下载《马鞍山边防检查站招聘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现场报名时提交《报名表》、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同时,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毕业证书原件(退伍人员还需携带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有其他工作经验的还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由马鞍山边防检查站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复审。若发现考生资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9月7日,马鞍山边防检查站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和参加理论考试的时间和地点。
3.考试。(1)理论考试:文化基础知识、党的基础知识、基本法律知识。(2)体能测试:1500米、俯卧撑、仰卧起坐。(3)面试: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素质。
4.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对拟录用人数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5.政审。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政审主要考察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及遵纪守法等。
6.聘用。政审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录用。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工资待遇及福利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享受国家和马鞍山市政府规定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之外,基本工资2000元,绩效工资约500元,并根据日常表现和工作年限,逐步增加工资,科学规划辅警职业生涯。
四、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录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咨询电话:0555-2366855(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0555-2612928-323(马鞍山边防检查站);监督举报电话:0555—2612928-110。
马鞍山边防检查站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