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检察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为工作需要,含山县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计划招聘4人:辅警2人,技术人员1人,宣传人员1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辅警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限男性;技术人员须计算机专业,本科学历 ;宣传人员须中文专业,本科学历。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司法机关工作的。
四、招聘办法、原则
招聘工作由含山县检察院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经报名、笔试和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录取。
五、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9月 26 日至2016年9月 30 日(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含山县检察院410室;
报名时需提交1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管理及待遇
被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1500元,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到期考察表现较好可以续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八、联系电话:0555-4335206。
含山县人民检察院
2016年9月23日
附件: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