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16年招聘公告
因单位业务发展需要,现委托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报考条件
工作人员3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工作地点在马鞍山市和县。
岗位1:登记受理(1名)
招聘要求:
男女不限,年龄28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法律、房地产、土地资源管理相关专业毕业,有房屋登记官、土地登记员证书者优先考虑录用。
岗位2:出纳(1名)
招聘要求:
男女不限,年龄28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财会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岗位3:网络维护(1名)
招聘要求:
适宜男性,年龄28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计算机及网络通信等相关专业毕业。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将不被受理报考: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曾受到处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其它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至11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大厦辅楼二楼204号<市湖南东路2855号,国际华城南门对面>)。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下载《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现场报名时提交《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供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现场报名。同时,报名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在一起)、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与考生本人页复印在一起)、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其他报名材料。
报名者须如实提供相关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不全不予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资料不予退还。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要求一致。凡因填写不准确、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一经查实,即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报考人员须使用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
用工单位资格审查时,若发现考生材料不全或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招聘公告中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等情形的,取消报名资格。
报考人员于2016年11月29日15:00后登录马鞍山人才网(http://www.masrc.com.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情况及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三)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见马鞍山人才网公告(http://www.masrc.com.cn/),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大厦辅楼二楼204号<市湖南东路2855号,国际华城南门对面>)。考生需妥善保管准考证,笔试、面试均需使用。
(四)笔试
1.笔试内容:
受理登记岗位笔试科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综合知识。
出纳岗位笔试科目:财会知识
网络维护岗位笔试科目:计算机知识
2.试卷分值100分,时间120分钟;
3.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五)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招录计划人数,在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通过马鞍山人才网(http://www.masrc.com.cn/)予以公告。
3.面试后,求职者的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根据招录计划人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六)体检和考察
1.按招聘招录计划人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人选进入考察程序,对复查核实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条件,同时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2.体检时间、地点通过马鞍山人才网(http://www.masrc.com.cn/)予以公告。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拟聘用人选,在马鞍山人才网(http://www.masrc.com.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作为招聘人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相关待遇
1.被录用人员与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订立为期二年的固定期限劳动派遣合同,试用期2个月。
2.被录用人员,月基本工资2000元,其他补贴、奖励资金不少于800元,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九)其他
1.招聘过程中,我司将适时在马鞍山人才网(http://www.masrc.com.cn/)公布各个环节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可及时查询。
2.本公告由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0555-2366855。
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