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2017年公开招聘村、社区后备干部公告
根据《中共和县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发〔2017〕14号)精神,参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规定,我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后备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我县2017年公开招聘村、社区后备干部40名(其中:石杨镇5名、善厚镇4名、乌江镇7名、香泉镇5名、西埠镇6名、历阳镇8名、功桥镇5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应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 现役军人;
4. 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程序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成绩合成、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17年4月24日~2017年4月28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 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会议室(政府大楼819)。
3. 报名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本人近期正面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3)毕业证书原件(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复印件一份。(4)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的《公开招聘村、社区后备干部报名资格审查表》,并做出书面诚信承诺。
4. 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真实、准确、有效的报考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和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开考比例:应聘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如低于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岗位招聘的计划数。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与基层工作能力实务。主要内容为政治、经济、法律、人文、国情省情、国家农村农业政策、农业农村知识、写作等,试卷满分为150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三)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知识面等要素。面试总分为10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否则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四)成绩合成
笔试和面试合成成绩的计算方法:将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与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进行合成,分值均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排序。若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的优先排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合成后的成绩按1:1的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工作。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和县政府网、和县先锋网网站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由各镇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安排到村、社区任职。是中共党员的可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预备党员或非党的担任村、社区主任助理。聘用人员每月基本报酬2000元,并参照现任村居工作者标准办理养老、医疗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聘用人员实行“镇管村用”,镇党委负责对其现实表现、工作实绩进行年度考核。表现优秀、工作能力较强、热爱村、社区工作的,及时列为村、社区后备干部,按照程序进“两委”班子。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社会反响较差的解除劳动合同。
因下列情况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报到7个工作日后从面试入围者中按考试合成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所报岗位内依次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分数线)。
(1)考生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
(2)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
(3)拟聘用人员在报到7个工作日期限内自愿放弃聘用;
(4)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四、有关事宜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共同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纪律的应聘者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社局、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 询 电 话 :0555--5312632(县委组织部)
监督投诉电话:0555—5326300(和县第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投诉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相关附件:1:报名资格审查表 [下载]
中共和县县委组织部 和县人社局 和县民政局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