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马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2017年马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7年马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113名,具体岗位及报考资格条件见《2017年马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招聘公告同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马鞍山先锋网(www. masxf.gov.cn)、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massi.gov.cn)、马鞍山市人事考试网(www.masrsks.cn)发布。
从2017年马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统筹安排2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2017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我省兵役机关征集入伍、服务期满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退役士兵也可以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计划表中“专业”主要依据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校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附件3);已明确为具体专业的,相近、相似专业不得报考。
岗位计划表中“学历、学位”界定:“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学士学位及以上”指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其他学历、学位的界定同上。要求提供学位的招聘岗位,学位与学历的专业性须一致。
岗位计划表中“年龄”中“30周岁以下”为“1986年4月28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资格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成绩合成、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和报批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五、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9:00至5月4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2017年5月5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通过审查的,在5月5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5月7日18: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于2017年6月3日14:30-17:30期间,到马鞍山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马鞍山市湖南东路900号市人社局5楼,电话:0555-2366843 )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8日13:00-17:00通过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考人员可于5月28日至6月1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马鞍山市区。
六、笔试
2017年马鞍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5个类别(其中,医疗卫生类又分为6个岗位: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公共科目为必考科目,试卷形式为五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科目的合订本,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公共科目两科考试。
各岗位考试类别及科目详见《2017年马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笔试时间为
2017年6月3日(星期六)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2个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大纲将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公共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资料。
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含退役士兵),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7年6月3日14:30-17: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鉴定表)到马鞍山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马鞍山市湖南东路900号市人社局5楼,电话:0555-2366843 )办理申报加分事宜。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马鞍山市人社局网、马鞍山市人事考试网上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各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笔试合成成绩(折算):笔试合成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含加分)÷1.5×0.5+《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含加分)÷1.5×0.5。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
笔试成绩于2017年6月25日16时通过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考试成绩情况,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并网上公布。笔试成绩(含加分)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资格复审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资格复审由各区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行。按照报考人员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市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书”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书”等材料。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书”等材料。今年期满报考定向招聘岗位未取得证书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待发”等相关证明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有关工作经历的书面证明。
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应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和复印件,退役士兵应提供入伍和退役证明材料。2017年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需缴纳专业测试费80元(按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标准),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享受减免考试费用政策。
八、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根据招聘岗位用人需求,专业测试可选择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面试、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管理能力、专业知识及潜能等。专业测试方案另行公布。
专业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当日参加同一考场同一种类专业测试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数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九、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马鞍山市人社局网、马鞍山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合成: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最终成绩。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确定)。
十、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负责。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马鞍山市人社局网、马鞍山市人事考试网公示一周。
十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按照规定,报市人社局审批,并办理纳入单位编制管理(马鞍山市规划编制研究与地理信息中心、马鞍山市土地整治中心招聘人员纳入单位人员总量管理)手续。报送材料包括:拟聘人员名单、《马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在编在职人员或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动(聘用)关系证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复印件、实际工作经历证明、考察材料、体检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三、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四、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相关招聘信息,将及时在马鞍山市人社局网、马鞍山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5-2366843(市人社局事业科)
考务咨询电话:0555-8880232(市人事考试院考务一科)
报名咨询电话:0555-8880239(网络报名期间)
监督举报电话:0555-2366835(市人社局监察室)
主管部门监督电话和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对《公告》中报考资格条件以及其他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者直接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应聘者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特此公告。
附件:
3.专业设置参考目录
中共马鞍山市委组织部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