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信访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含山县信访局拟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信访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11人,分配到各镇从事综治、维稳信访工作。招聘公告同时在含山县人民政府网(www.ahhs.gov.cn)、含山县信访局网(xfj.ahhs.gov.cn/)、美好含山微信号统一发布。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2年5月8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在影响期内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填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应届毕业生携带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聘岗位须形成竞争,岗位招聘数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2,如果低于开考比例,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报名时间:2017年5月8日—5月12日, 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含山县信访局(县政府办公楼西侧)
联系人:伍梦雪 联系电话:0555-4311128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写一份800字左右文字材料,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登记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
(五)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六)成绩合成
笔试和面试合成成绩的计算方法: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进行合成,分值均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的优先排序。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合成后的成绩按1:1的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工作。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集中进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复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照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岗,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岗,凡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需在2017年8月1日前取得职位所需证书原件,届时不能取得原件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24100元/年(含保险)。已聘用人员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管理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解聘。
含山县委、县政府信访局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