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马鞍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各职位资格复审人选及有关事项的公告(马公考2017第2号)
按照安徽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根据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现将2017年马鞍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警察职位和其他职位资格复审人选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警察职位
(一)2017年马鞍山市考录公务员警察各职位资格复审人选(见附件一)
(二)有关事项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方式进行。报考警察各职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安排为:2017年6月5日(8:00—12:00;14:30—17:00),资格复审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5日17:00。请报考警察各职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均须原件和复印件)、《安徽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核表》(请考生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按要求到马鞍山市人事考试院(马鞍山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服务大厅一楼服务窗口,位于湖南东路国际华城南门对面,市内乘坐103路、106路公交车在“国际华城西”下车,向东100米即到)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其中,报名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以上均须原件和复印件),至2017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2.招考职位有学位、资格证书、基层工作经历条件等要求的,报考人员须相应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均须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2017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简称“大学生村官”),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提供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退役大学生士兵应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伍证件及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随即办理参加体能测评确认手续,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按规定缴纳体测费每人55元。
二、报考乡镇职位和公务员其他职位
(一)2017年马鞍山市考录公务员乡镇职位资格复审人选(见附件二)。
(二)2017年马鞍山市考录公务员其他职位资格复审人选(见附件三)。
(三)有关事项。
报考乡镇职位和公务员其他职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将根据省确定的统一面试时间,在其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具体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将于6月中旬公布,请报考乡镇职位和公务员其他职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注意查询马鞍山先锋网、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马鞍山市人事考试网公告。
三、政策咨询: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0555-835593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0555-2366836。现场资格复审期间政策咨询电话使用:0555-8880237。
马鞍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办公室
2017年5月31日